近日,长沙市发布通知,全城禁售天价烟,明确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3版)
长沙的禁天价烟行动,并非首创。2010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加强对高价位卷烟生产经营和价格管理的意见》中就已明确要求:所有卷烟品牌规格的零售指导价均不得超过1000元/200支。此前,重庆、南京等地也都有类似的禁天价烟行动,只是程度上存在差别。
事实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上述规定的一个重要背景便是,2009年,因消费1500元一条的“九五至尊”,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被网络曝光。因此,规范天价烟也发展为一种社会反腐的心理期待。
目前所谓的禁售天价烟行动,只局限在零售末端,仅仅是一种价格管控。由此可能导致两种情况,一、在直接的利益冲突之下,如香烟市场投放量不变,天价香烟很可能从台前走向幕后,游走在零售端的灰色边缘;二、在定价环节,因为生产指标有限,生产企业将抬高中低档烟的价格,以实现利益平衡。据媒体报道,这两种现象都已有不同程度出现。以此观之,禁天价烟行动,在规范价格管理上,恐怕并无明显效力可言。
在被社会期许的反腐功效上,禁天价烟行动的作用同样不容乐观。天价香烟只是权力腐败的一个消费品而已,与腐败并无必然联系。禁天价烟被当作一种反腐工具,注定是倒果为因的错觉。
再反观禁天价烟的规定从2010年8月出台到现在应者寥寥,就已经体现出问题所在。是目标不明确?还是利益博弈上的牵制?这些都应该让公众心里有数才好。否则,习惯于模糊化行动,反倒平添猜忌与埋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