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不拒“熊孩子”才让人感受到包容

2013年08月13日 07:12   来源:红网   孙明

  8月8日,郑东新区的郑州图书馆新馆试运行,可几天来不断有读者反映,原本安静的图书馆时常被孩子们骚扰。11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图书馆确实有点像少年宫,孩子们“喧宾夺主”,读者受干扰,图书馆也不堪重负。对此,郑州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今日起暂不再接待14岁以下孩子入馆,等正式开业后会有一个专门儿童阅读区。(8月12日《大河报》)

  天气炎热,新落成的郑州图书馆俨然成了孩子们消暑纳凉的游乐场。对此,成人不堪其扰,图书馆也不堪重负,无奈之下规定不满14岁以下儿童禁止入内。作为一名教师,笔者认为此种做法有失公允。

  首先,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理应为所有人免费开放,这也是图书馆责无旁贷的责任。杭州图书馆从2003年起,就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相比较杭州图书馆的做法,郑州图书馆就有点“小家子气”,他们不够开放的心态把十四岁以下的读者挡在了大门之外,这显然背离图书馆的公共职责了。

  其次,禁止14岁以下读者进入图书馆,是图书馆“一刀切”的机械做法。诚然,图书馆中有些孩子过于顽劣,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一车人,毕竟有的孩子就是实实在在去阅读的。图书馆的禁令,虽然维持了图书馆的安静,但又剥夺了爱阅读的孩子的权利。顾此失彼,此举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其实,图书馆非但不应禁止14岁以下读者入内,还应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孩子在暑假期间走入图书馆。暑假是儿童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多发期,为了减少在暑期的伤害同时通过阅读“充电”,图书馆绝对是儿童度假的首选。因此,暑假期间,图书馆应做好儿童读者的接待工作,哪怕是试运行期,也应该为孩子准备学习的场所。为了避免孩子的不文明行为,图书馆可以提前做工作,比如为孩子单独圈出一块地方,允许他们在那里按照自己的方式和兴趣阅读,并利用标语和广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曾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郑州图书馆应该尽快取消禁令,以唤醒图书馆应具有的包容精神,从而使图书馆的公益理念得以践行,使儿童成为在阅读世界中自由翱翔的小天使。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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