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商店”,无关道德和诚信

2013年07月19日 09:18   来源:大河网   侯文学

  “进货、做横幅、贴告示这些费用一共花了5000多元,店内丢失钱物总价值大概400元,上个月加上这个月要交的房租一共600元,而目前收入不足200元。”截至7月16日,张沙沙在石家庄的“无人商店”,刚好开业一个半月,整个算下来一共亏了近千元。尽管如此,她仍表示:“我这可以叫‘商业性公益’,我肯定还会开下去!”(见2013年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无人商店”,当然不是张沙沙的首创,近期各地创办“无人商店”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湖南长沙一位家庭主妇在居民小区内开设了一家名叫“韩日家居”的无人商店;云南昆明一家名为“诚信驿站”的无人商店,开办在影院的旁边……今年6月1日,26岁的张沙沙拿出两个多月的工资,仿照在电视新闻上看到的“无人商店”,也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横街“复制”了一家。然而,她的小店也与各地的“无人商店”一样,业绩并不理想,不仅丢失钱物,还出现了醉酒流浪汉赖在店里不走。

  有人认为,“无人商店”是衡量顾客“道德水准的标尺”,是“反映城市诚信的镜子”。实际上,在当前的社会和市场环境下,与道德和诚信并无必然联系。从商也运营看,“无人商店”需要的是普遍的诚信和较高的道德水平作为前提,也就是顾客在无店主和外界监督情况下,遵守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完成交易。但在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较大和人口流动加速的“陌生人”社会中,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望,难以运营。而现代社会更多是依靠以法律为主的“契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诚信只能作为辅助手段。

  抛开道德、诚信、丢失钱物等,张沙沙石家庄的“无人商店”,还存在许多具体问题。诸如,经工商部门检查,“无人商店”至今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亦即没有营业执照,而且在没有取得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食品,店内食品摆放、卫生条件也不合格.......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其尽快整改,如果仍未达标,其销售的食品将强制下架。

  张沙沙等人开办的“无人商店”,与时下美国正在推广“无人超市”不同。美国的“无人超市”是建立在防弹玻璃护罩、多角度摄像头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基础上的,符合当前商品经济和市场运行的规律,但国内出现的“无人商店”则缺乏必要的市场要素和制度保障,因此不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因而也就谈不上提高人们的诚信和道德水平。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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