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出高药价中的腐败成本

2013年07月16日 08:19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石川

  据公安部日前通报,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中国”)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被依法立案侦查。当问及商业贿赂对药价的影响有多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葛兰素史克副总裁、运营总经理梁宏没有正面作答,但他坦言:如果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运营费用,药价至少降低20%。(《人民日报》7月15日)

  导致药价虚高的因素有多方面,腐败成本显然属于其中之一。据梁宏讲述,葛兰素史克2012年营业额约为40亿元,他一人掌握的会议费每年数亿元,该公司像他这样的运营总经理就有3个,都需要打通各种“关节”、打点各方“神仙”。他粗略估算,自己公司的运营成本占到了药价的20%~30%。据记者随机调查显示,GSK中国旗下的芬必得售价约为15.5元,而一般国内药企生产的相同成分的芬必得药品仅为9.9元。

  如果是正常的运营成本倒也无妨,但所谓的打通“关节”和打点“神仙”只是商业贿赂的含蓄表达而已。根据公安部此前通报,GSK中国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羊毛出在羊身上,行贿的钱必然摊在药品成本里,最终埋单的只能是患者。报道称,这样一来,有的本来值30元的药卖到300元,药品售价高出真正的成本十倍甚至数十倍的现象,也不足为奇。

  梁宏认为,如果把相关运营成本降下来,会有更多患者因此而获得救治。但是在疯狂的利益驱动下,那些行贿的手和受贿的手能仁慈地缩回吗?

  最值得关注的是,药企为何热衷于行贿?比如一些跨国企业,其药品质量备受信赖,企业高管为何还要剑走偏锋?有业内人士抱怨,不行贿就没机会,不舍得花钱就靠边站。跨国药企如此,国内的药企能独善其身吗?如果一家家药企娴熟地行贿,并心照不宣地将成本植入药价,药价如何降得下来?患者哪有好日子过?

  行贿和受贿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行贿者理应被查,那些受贿的人呢?同样不能逃脱刑罚。

  其实,早在2006年,当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而2008年11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提出: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重拳打击,意在查找出此类犯罪的特点,以便国家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整顿规范医药行业。

  显然,只有各部门协同作战,约束住权力之手,遏制那些蠢蠢欲动的牟利之心,挤干药价中的水分,特别是剔除那些令人痛恨的腐败成本,药品流通环节才会变得干净,患者才能受益。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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