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北京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报名时间截止。这场始于6月4日的招聘,再次将人们的视线转向公务员聘任制。目前来看,聘任制公务员考核机制尚不完善,未带来期待中的“鲇鱼效应”。但深圳在分类管理上的改革、养老金并轨上的努力,对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7月3日 新京报)
近年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屡创新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考公务员,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人觉得公务员是“铁饭碗”,工作稳定,工资待遇优厚,社会地位较高。而公务员聘任制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这将会使公务员的铁饭碗不再那么“铁”。
在传统的公务员委任制下,公务员具有高度稳定的从业预期,享受着相对丰厚的薪金待遇和退休保障,一方面,这使得他们缺乏必要的竞争压力,容易养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惯性与惰性。另一方面,政府为公务员提供了充分的、全方位的保障,客观上形成了“进一个人就要终身负责”的局面,在公务员犯下过错需要问责处理时往往会由于“依附关系”而难以“下手”。现行公务员制度对公务员权利(力)保障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导致行政成本高昂,行政效率低下,职能不健全,问责乏力,其症结正在于此。
实行公务员聘任制之后,一方面,公务员的薪金待遇取决于自身的工作业绩,养老保障较之其他社会群体也没有明显的“特权”,这就给公务员施加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勤勉敬业,努力进取。另一方面,“瓷饭碗”虽然不能像“铁饭碗”那样,给聘任制公务员带来高度稳定的从业预期,却并不妨碍法律法规向公务员施加严格的责任约束,有关部门问责起来也就没有那么多顾忌。
而公务员聘任制的有效运作,还需以法律的形式对公务员招聘在程序和细节上进行规范,对于建立起一种全新的行政组织秩序十分必要。这样,才能让公务员聘任制体现出相对于终身制的先进性。同时,这种微如星火般的制度革新,要想激活“一池春水”,其首要任务无疑是自我强身,从各个细节上堵塞自身漏洞,这样才能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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