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2012年全国共核查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9041万人项,查出7万人冒领待遇11807万元,已追回11389万元。(6月18日《人民网》)
据2011年公布资料显示,全国累计实地稽核企业204万户次,涉及参保职工16287万人次,查出少报漏报人数 667万人次,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35亿元,已督促补缴34亿元。全国共核查5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8436万人项,查出6万人冒领待遇9475万元,追回9084万元。
两相比较,不难发现,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冒领情况让人触目惊心,而且冒领人数在不断增加,冒领金额也在不断攀升,2012年已经突破亿元大关。不知道这是被剥夺享受权利的群众之痛,还是社保监管之痛。
一项政府惠顾全民的社保待遇,竟然让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冒领了,这究竟是谁的尴尬?社会保险待遇是由一级政府具体实施发放,从摸底、登记到造册、发放,怎么说也只有那么多的工作人员经手,由此可见,近1.2亿元社保待遇不是发放机构工作人员冒领了,就是工作人员渎职,工作不到位,核实情况不清楚,让人冒领了。纵然是让人冒领也是社保工作人员不负责造成的,究其根源都是社保机构的失职。
社保金的大量流失,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并且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笔者以为,建立有效的防范冒领社保金的机制,强化社保管理,让社保真正用之于民,用之于急需之名,这已经是社保的当务之急。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紧出台社会保险法,将领取资格认证纳入法律轨道,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切断冒领保险金的利益链条,否则,一味的查漏而不知补缺,估计查了以后仍会故态重现。
其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将领取资格认证程序和各相关部门协助认证职责固定下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了解相关情况,实现社保有关信息的共享。
再次,加强监督,落实惩治措施。坚决打击骗取社保金的行为,一经查处,绝不手软。支付顽疾还需下猛药。最后,依托多种手段进行信息的采集和认证。拓宽信息的搜集渠道,完善信息的认证程序,切实做好监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