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网友“岔巴子”网上发帖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帖子同时上传了一组执法现场和摆摊小贩的对比照片,相似度极高。(6月16日《武汉晨报》)
城管是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群体,主要起着城市市容综合管理的作用。城管人员白天工作,晚上摆摊,显然是违背城管职能的行为,涉嫌渎职。而且城管队伍中很多人是行政编制,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公务员,如果摆地摊的人是公务员,显然又与《公务员法》相冲突,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不能经商。
这位城管人员违法违规是铁定的事实,可是我们对这起事件的认识又不能简单的到此为止,是什么造成了城管正式工明知故犯,我想唯一能让我们理解的一个理由大概是生活窘迫。晚上摆点地摊一般挣不了大钱、发不了财,这位被很多人羡慕的体制内城管人员竟然放下“身段”摆地摊,我们只能猜测,他是不是穷二代在城市买不起房,是不是单身没钱结婚,是不是亲人生了重病没钱医治,是不是老婆没有固定工作也在摆地摊……其实,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很多体制内的人生活也很艰难,尤其是年轻人,他们要面对低工资、高房价、升迁、结婚等各种困难,压力就更大了。
所谓“铁饭碗”尚且如此,让其他没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社会其他无职无业人员情何以堪?面对越来越多的人、甚至体制内的人都靠摆地摊生存的情况,我们的政府是不是该反省自己在民生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是不是该出台相关的政策保护摆地摊这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行政执法的时候是不是也该多一份人性、多一份关怀。
相对于这位摆地摊城管来说,其他摆地摊者的现实境遇可能更加糟糕,他们可能全家老少都靠这个地摊生活,全家生疮害病都靠地摊挣的钱医治,他们真的算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城管这个业余摆地摊的也罢,街边以游击摆地摊为生的人们也罢,他们都是遭受着相对苦难的生活,但他们都有一颗积极向上、自食其力的心,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着困窘的生活状态。
对于摆摊的城管,处罚是应该的,但我认为该从轻处罚。因为他一定有他的苦衷,而且他没有向国家、单位提出要求,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解决困难。同理,其他小商小贩也是这样,他们没给国家和社会增加负担,而是主动去劳作,挣钱养家。面对这些人群的时候政府的态度还是应该宽容,而且要替他们着想,要用引导代替强制、用文明代替暴力、用帮助谋利代替堵死生计,这样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发展。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