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业“松绑”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还原“公平”

2013年05月31日 10: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李克强强调,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最大的制约是体制机制障碍,出路在于改革开放。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为服务业发展“松绑”,让企业轻装上阵,增添活力和创造力。(5月30日《人民日报》)

    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是服务业发展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服务业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枢纽和主动力;三是服务业发展是释放内需的重要载体。

    据测算,每投资100万元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中,重工业是400个,轻工业是700个,服务业是1000个。而且与其它产业部门相比,服务业具有就业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的特点,能够吸纳各种不同素质的劳动者。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素帕猜曾说:“服务是创新、知识创造及传播的孵化器。”因为各种生产活动只有在服务意识的支配下,借助于特定的服务手段、服务工具和服务内容(实质就是服务业生产)等才能开展,产品借助服务才能生产出来、销售出去,从而实现价值。

    由于服务业特定的性质决定了服务业发展必须依赖于消费水平的提升,没有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也就没有服务业发展需求,服务产业当然不会发展起来。同样,优质的服务可以促进居民消费,释放居民消费需求,形成服务促消费、消费带服务发展的良性循环模式。

    目前世界各国都将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引擎进行发展,服务业在国民经济比重方面,发达国家达到70%以上,发展中国家为50%左右。我国服务业发展也取得一定成绩,今年一季度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首次超过了制造业,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7.8%。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发展差距。

    “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原因是体制机制障碍”,那么如何破解这方面的障碍呢?

    首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服务业市场化。通过投资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涉及服务业发展的各种不必要的投资审批许可制度,让市场机制调节服务业投资和消费,优化服务业资源配置。

    其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目前在服务业发展税收不公平方面,就是对服务业征营业税,对制造业征增值税,但制造业增值税不能在服务业抵扣,造成重复征税,因此积极推进“营改增”以消除重复征税造成的不公平,但是目前纳入“营改增”的服务业仅是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大部分服务业并未纳入改革范围,比如铁路交通,银行和建筑、旅游服务、文化产业服务等。所以,国家需要继续深化营改增,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这项改革,彻底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对服务业发展的制约。

    最后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实事求是讲,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还有一个行业自身原因,就是服务业“霸王条款”的存在,对消费者造成和伤害,抑制了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比如近年来暴露出的航空业与消费者签订《免责协议》等,造成航空管理水平不高,顾客东西丢掉之后得不到等价赔付;还如出境旅游方面,旅行社将游客带出境外之后,对于没有按照合同提供旅行服务的,旅行社以不签发回国签证为要挟,利用行业优势签订“保密协议”坑害消费者利益。政府要在这方面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提升服务业整体质量,以质量赢得消费者,释放消费潜力。(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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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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