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奔丧”的职责疑问

2013年05月30日 09:04   来源:荆楚网   肖瑶

  为了办理企业年检,陈先生需要到宁乡环保部门办理一项手续,然而他从上午9点多一直等到下午5点,这项手续还是没有办成,因为陈先生被告知工作人员没有上班,而不上班的理由是——给环保局党委书记奔丧。(5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奔丧本是人之常情,既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又体现了下属对上司的尊敬,工作人员去奔丧来寄托哀思,表达对逝者的悼念。但是,利用上班时间奔丧这是万万不可取的,上班时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是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环保局作为政府部门,其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然而群众去办事,却在上班时间找不到人,这不该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所应该具备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事,办理自己的业务,而不是本末倒置,将人情世故放在第一位,忽视了群众的诉求。

  奔丧无可厚非,但是不是占用上班时间,而应该在休息时间去。很多干部的想法是党委书记的丧事是公事,就理所应当的利用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就干和工作无关的事情。这种想法背离了人民好公仆的职责,背离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

  党中央制定“八项规定”为了彻底转变彻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转作风不能变成耳旁风,扰乱风清气正的作风依然存在,坚决执行、恪尽职守,而不是让各种规定沦为一纸空谈。

(责任编辑:年巍)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