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内暗藏高档会所 网友:老百姓绕着走

2013年05月23日 10:24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的意见》明确,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对此,记者暗访位于北京的北海公园、红领巾公园、紫竹院公园等地的高档会所。发现藏身于公园的高档餐馆和私密会所成为私人享受的消费场所,并且畅游官员到此用餐。据万柳阁的客户经理介绍,停车场在公园外面,因此就算是公务宴请,也看不出是来逛公园的,还是来吃饭的,在这里用餐,不仅环境优雅静谧,最重要的是绝对“安全”。这难免让人怀疑起我们现在的公园到底是姓什么?

  [新闻追问]

  高档会所为何会盛行?

  文/余正燃

  首先就是有市场。一方面必须遵守八项规定,另一方面却又管不住自己的嘴。特别是在高档会所用餐,吃的那么高级,那多上档次,正所谓“倍有面子”,而且又不担心有曝光被查的风险,所以无论是公务宴请,还是老板宴请,一方愿打一方愿挨,只要安全,只要隐秘,就随叫随到。

  再者,监管机制不健全也是高档会所盛行的原因。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处理违规违纪的吃喝风,但在这些高档会所中,要有证据的确很难。停车场在公园外面,即使有公务车也没有把柄;吃饭不签单,直接现金支付,哪怕是公款报销也查无实据。再有会所的餐饮人员一致的否认,对此,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只能望之兴叹。

  遏制“吃喝风”必须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经常有官员来这里用餐,前几天还有部委领导过来呢。”作为领导干部,如果不能率先作则,又如何要求下属去厉行节约。遏制“吃喝风”还得拿出硬举措。明令禁止公园不得开高档会所,不得从事餐饮娱乐,即使一时会有争议,但坚持下去就让公务宴请无立足之地。遏制“吃喝风”还得全民监督,发挥群众的力量,让敢于吃喝的领导干部一一现形。遏制“吃喝风”还得敢于逗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徇私绝不宽容,让管不住嘴的领导干部望而却步。四步一起走,看高档的公务宴请能否成为官员止步的高压线,看高档的会所饭庄还能否说出“绝对安全”的话语。

  [新闻思考]

  公务宴下一站吃向哪?

  文/李树彬

  公园具有公益属性,是全体百姓公共活动的场所,理所当然属于全体百姓。可是管理方在享受着公共财政补贴的同时,占用公共用地建立私人享受的高档消费场所,这种做法是以权谋私,侵犯了公众的利益,可以说是另一种腐败。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讲的是人民生活与环境的关系,有些干部的公务消费让这句话有了新的解释,哪里方便,就在那里吃?高档饭店不敢消费了,就去所谓的高档会所消费,高档会所不敢消费了,就去公园消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句话,反正要公务消费,反正要大吃大喝,中央的八条禁令就是耳边风。

  老百姓很反对大吃大喝的公务消费,是因为这些干部的行为,让自己的形象大大打了扣折,让国家和当党的想象严重受损。促长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误导了社会主流思想。常常想那些坐在高堂之上,口若悬河宣讲国家的政策,一副君子像的干部,走出政府大门便开始海吃胡喝,他们是否问心无愧?

  “绝对安全“的公园公务宴请扇了谁的耳光?公园会所曝光的公费消费,下一站又吃向哪里?当官员和政策打击了“游击战”,玩起了贼喊捉贼的游戏的时候,政策的权威如何体现,官员的素质如何体现,干部的表率如何体现?制定政策的人带头破坏政策,政策又能约束谁?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是否成了聋子的耳朵?在这个时候,吃这个小问题变变成了大问题,吃这个小现象让人反省的确实大智慧。

  大吃大喝的公款消费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绝对安全的公款消费应该是按标准消费的公款消费。

  [新闻观察]

  酒旗飘摇的公园到底姓什么

  文/光明网评论员

  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公园本来不就应该没有这些东西么,何必要“再次”发文件来规定?这事虽然看起来吊诡,却也符合我们一贯把常识不当常识的惯例。

  既然他们都忘记了常识,那就教教他们什么是公园。公园,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公众的园林。世界上最早的公园,起源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欧洲,一些皇家贵族的园林逐渐向公众开放,形成最初的公园。而我国最早的公园,也是在1905年由一些名流士绅倡议并集资,在无锡城中心原有几个私家小花园的基础上,建起第一个公园。

  从公园的起源可以看出,园林经历了一个从“私”到“公”的过程,最早的园林都是属于豪吏大贾,老百姓根本没有欣赏的份,门口都赫然写着“穷人与某物不得入内”。而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才有了公共空间的概念,才有了平民与贵族同时进出的公共花园。

  清朝的名流绅士拆除围墙,建立公共花园供市民休闲;现在,我们在公园里建起酒店、会所,只供少部分人去奢侈享乐。这到底是社会的进步,还是莫大的讽刺?

  而如果我们把视野再放开一些,那些自然文化景区不也同样是公园么?自然遗产是天然生成,文化遗产是祖先遗留,比城市建花园还要来得容易一些。可就是有人吃定了这碗饭,不管自己有没有做一点贡献,建个大门、设个卡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卖门票,而且还都不便宜,像凤凰古城这样,动辄要一两百元的进城费,在全国也不在少数。

  随着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娱乐休闲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但公园被割据,景区又高票价,能为普通老百姓留下的公共空间越来越少。

  公园越来越有“私”的味道,一方面因为个别公园为了盈利,而忘记自己的职能;另一方面,恐怕也源于一些地方政府以市场化为借口,减少或根本不提供充足经费,让本来无法盈利的公园去自谋生路。公园的建设和维护是需要花钱,但公众在纳税的时候已经交了这笔钱,理应得到真正属于公众的花园。而没有公共财政的支持,有再多限制性的规定,也只是空喊“请客”,最后,还是没人埋单。

 

  [新闻观点]

  公园具有公益属性,是基于现行体制下的公权力属性。由此提出了一个公园是不是姓“公”的问题。但假如公权力在某些作为中发生了蜕变,在权力姓不姓“公”都混淆了的时候,质疑公园是不是姓“公”,就有点舍本求末了。

  [微言大义]

  @知风:许多东西一旦明确姓“公”,基本上就与老百姓无缘了,比如公款,公车。。。

  @王新飞:很正常啊,我们老百姓从来都只有绕着走的份。

  @彭丹妮:公检法有心的话,随便找个公园逛一下,一搜一箩筐。

  @timid:在这里面干权钱交易的勾当,确实很隐蔽。

  @盎然:只见豪车来,不见游人过。

  @田淑燕:城市公园本来属于城市的公共资源,理应姓“公”,理应坚守公益性,“好风光,共分享”。

  华声在线综合人民网、荆楚网等报道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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