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上个月出台《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倡议,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单位除外)内部停车场可对外开放,带头实行错时停车。记者随机走访7家相关单位时注意到,仅有两家夜间车位对外开放,多数单位目前还是说“不”。(5月15日《海峡导报》)
厦门的倡导非常具有现实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停车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解决这个社会问题,需要所有部门机关的共同努力。“开放”内部停车场是单位的社会责任,既是树立单位的形象,也是实现单位的社会效益,同时,这也应该是一个地方一个政府部门单位应该创造的社会公共福利。
一些单位不愿意开放内部停车场,可能也有苦衷。比如安全问题、监督管理问题等等。因此,落实这个社会责任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比如安全保障、成本投入等等,这就需要政府与单位协商,可采取政府出钱,部门出力的办法共同解决。同时,内部停车场也要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一方面是保证安全,另一方面是保障质量,因为单位不同,具体情况不同,很容易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问题,需要统一协商。当然,也需要教育公民,应该遵守单位的制度规定,等等。总之,开放内部停车场,需要政府出头,单位出力,民众配合,才能把这个社会公共福利做好。
至于收费问题,也应该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防止单位收费发财,建立小金库。作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即使收费也应该采取按成本收费的原则,绝对不能用停车场发财,如果那样,就失去了部门机关单位的公益责任了。
开放内部停车场是解决公民停车难的一个重要出路,在城市进入汽车时代,停车难日益严峻的当下,意义尤为重要。我们应该从社会责任的高度去认识,从打造社会福利的角度去工作,从为公民服务的目标去落实。这也不仅是厦门的问题,而是所有城市都应该考虑的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