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扬是近10年来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职位上第二个被纪委监察部门调查的对象。至于汪扬被调查的原因,多位南京官员向本报记者透露的说法是,“有大餐,他吃肉,人喝汤,未平衡”。 (4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
汪扬因为只顾自己大口“吃肉”,让别人“喝汤”,导致利益分配不均,“喝汤”者反水,汪扬落马。看似大快人心,但仔细一想,有两点值得我们警惕:一是警惕监督的缺位,若汪扬识时务,在“吃肉”时也能分“一些肉”给战友们,不触及其他人的利益,说不定就没人反水,他还会继续 “吃肉”下去。二是警惕团伙腐败,与个体腐败案相比,团伙腐败显然性质更恶劣、社会危害更严重,近年来不时见诸报端的湖南耒阳矿征办窝案、重庆校长集体贪腐案、广东棠溪村18名村官集体受贿等团伙腐败应当引起全社会的警惕。
2011年,社科院发布的《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腐败主体从个体向团伙化蔓延,窝案串案较严重,这成为贪腐发展的新走向。造成团伙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行政法规的不健全,领导权力的过分集中,各级分工的不明确导致监督的缺失。另一方面是 “法不责众”的传统思想作祟。
要杜绝个人“吃独食”和团伙腐败的现象,第一要加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加行政透明度,人人都是监督者。第二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设,让“法不责众”的思想付出惨重的代价,增加官员的违法成本,让其树立正确的思想。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不管是“吃独食”还是“同吃肉”,只要是涉及到腐败问题,就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