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古城“围城收费”引发的争议尚未止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日前又传出旅游法草案修订的消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控制景区门票上涨的程序,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涨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旅游法草案将修订焦点对准景区门票,敏锐地捕捉到了公众的利益关切;严格规范价格调整程序,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也显示了相关职能部门整顿旅游乱象的决心。只不过,试图用门票涨价听证的方式遏制旅游乱象,明显有点“药不对症”。
全国各地“圈景收费”现象频出,景区门票价格逐年升高,病根在于,景区运营公司和地方政府结成了利益联盟,意欲联手从旅游经济的盛宴中分一杯羹。正因如此,细究各景区涨价始末不难发现,几乎每次涨价都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我们总能在涨价背后看到地方政府试图坐享门票红利的小算盘。
有地方政府站台和背书,涨价的“程序”一般都不是难题。以媒体报道的凤凰古城收费事件为例,享有运营权的古城公司原本不同意“148元门票”方案,但当地政府为涨价游说了8个月。地方政府不仅从《风景名胜区条例》中找到涨价的法理依据,还顺利弄到了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扫清了涨价的“程序”障碍。
有地方政府的同盟关系,涨价的“规范”问题也不难解决。旅游法草案修订,似乎将听证会当作规范旅游乱象的尚方宝剑,仿佛只要举办几场听证会,景区门票价格便会控制得住。可是,一个非常尴尬的事实是,以往诸多涉及民生的调价听证会,在实际操作中都异化为了走过场的“听涨会”,民意很难获得实质性尊重。
除了上述分析,用听证会规范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的思路不靠谱,还有一个特殊原因——景区门票调价听证的参与者主要是当地人,而承担景区涨价结果的绝大多数都是外地人,这其中存在话语权错位的现象。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地方政府和景区运营公司逐利“师出有名”,而外地游客只能被动接受门票上涨的事实。
既然用听证会规范景区涨价乱象“药不对症”,那么,什么才是治本良方?
整顿旅游乱象,需要物价、工商等部门对具体问题各个击破,但非常关键的一点是,地方政府要认清自身的职能定位。正本清源,地方政府的责任是加强景区保护、文物保护,规范景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而不是想方设法从旅游经济中捞取私利。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明确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旅游乱象才有可能管得住、管得好。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