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住建厅、省政府纠风办日前联合印发 《关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纠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省各地要实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流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六公开”。(4月22《海峡导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将住房保障对象向全社会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这是预防保障房腐败的利器。福建省的“六公开”开了先例,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
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猫腻”,尤其是申请环节最为薄弱,很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只能“望房兴叹”,不符合条件者却能“登堂入室”,使得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沦落为贪官污吏谋取私利的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缺乏监管,官员根本不作为;二是,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大开绿灯,中饱私囊;三是,部门之间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信息割裂,难以统一管理。
保障房分配不公不是最主要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各级政府并没有按照国家具体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2009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是260万套,2010年是580万套,2011年是1000万套。这三年是1840万套。按这个数字计算,平均每10个家庭中就有一套保障房,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这是因为保障房数量大量缩水。住建部副部长说,2010年全国保障房计划的是580万套,结果是开工了590万套,但只完成了370万套。
保障房是一项涉及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房,不仅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重要意义,而且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试问,各级政府不能按照上级的具体数量建设保障房,拿什么进行分配呢?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政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保障房的任务,各级政府没有完成任务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就必须受到惩罚。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