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资亏损308万元无法收回,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法院副院长刘伟华伪造判决书“依法核销”。他说:“我多次找过县领导,他们说,公家的事不会让个人承担责任。假判决之前,法院院长口头同意。现在我一个人担责。”(4月17日《京华时报》)
伪造判决太随意,
法律变成橡皮泥。
院长默认潜规则,
县里领导也同意。
法官倘若缺信仰,
这是天大一难题。
心中天平少成色,
何谈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