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萝卜”灼伤国家公信力

2013年04月15日 07:27   来源:法制日报   舒锐

  2010年7月,李宇锋进入广东省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然而,当地有人发现,李宇锋的父亲正是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记者查阅兴宁市民政局网站发现,李思中分管工作中有民间组织一项,而李宇锋的编制目前仍在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4月14日《南方农村报》)。

  在就业形势异常严峻的当下,每一起违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事业单位招聘,对于公众都尤为刺眼,这是对社会公平的践踏,对国家公信力的灼伤。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而李宇锋的编制直接在其父亲分管的部门里,这显然不符合相关规定。

  更值得质疑的是,“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李思中说,这是市里主要领导表过态的,但是没有发文。如果其所言属实的话,不得不说,这位“上级”无视国家政策和法律,将国家岗位资源演化为就业特权,在某种程度上,这实际上是在为当地领导干部打造一个潜在的权权交易平台,将权力世袭化,将“萝卜招聘”常态化。当地领导干部实现了共赢,而受伤的是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因此,有必要对当地近年来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进行梳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遏制事业单位招聘中的特权就业现象已经成了当下刻不容缓的任务,给县级机关或者基层事业单位单独招聘的机会,难免会有种种“猫腻”出现。要想遏制事业编制考试中层出不穷的“萝卜招聘”,就必须在制度上彻底变革。此外,我国将于今年出台更为权威、全面、细致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在条例出台之前的这段法律真空期,人社部等部门应尽快设计、安装制度补丁,从现在开始,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将特权就业在制度上予以扼杀。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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