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细则
1、正方一辩发言,时间3分钟
2、反方二辩对正方一辩的立论进行质询,双方共计时2分钟
3、反方一辩发言,时间3分钟
4、正方二辩对反方一辩的立论进行质询,双方共计时2分钟
5、双方三辩进行对辩,由正方三辩先发言,各1分30秒共3分钟
6、双方四辩进行对辩,由反方四辩先发言,各1分30秒共3分钟
7、正方二辩对对辩进行小结,时间1分30秒
8、反方二辩对对辩进行小结,时间1分30秒
9、正方三辩向反方一、二、四辩进行盘问,时间1分30秒
10、反方三辩向正方一、二、四辩进行盘问,时间1分30秒
11、正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1分30秒
12、反方三辩进行小结,时间1分30秒
13、自由辩论(正方先开始),时间8分钟(双方各4分钟)
14、反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15、正方四辩总结陈词,时间4分钟
16、观众提问,各方1-2题
注:
1.质询
(1)质询环节应仅针对对方立论进行观点的确认及反驳。
(2)对于答辩方有意回避,不切实际之答复,质询方有权打断其回答。但不允许恶意打断,如有恶意打断,评判团将酌情扣分。(对于是否为恶意打断由评判团共同商议裁决)
(3)答辩方(正反一辩)只能作答不能反问。
(4)质询环节倡导直接交锋,不鼓励质询方滥用答辩中止权。辩论员应以达成共识、引导回复为质询工作之目标,过分剥夺他人发言权立者,均失风度得分。
2.对辩
(1)对辩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论员不可打断对方未完成的言论。
(2)对辩属对话环节,不设任何攻守界限,可自由问答。
3.盘问
(1)盘问方累计时间1分30秒,可分次使用,对被盘问方三位辩手提问,每次问可任意指定回答者,轮次顺序不限。被盘问的三位辩手每人至少被盘问一次。
(2)被盘问方不计时,但是盘问方可以打断。盘问方时间用尽后落座,被盘问方也不得再发言。
(3)盘问方不得滥用打断权。如有恶意打断,评判团将酌情扣分。(对于是否为恶意打断由评判团共同商议裁决)
(4)要求回答方正面回答问题,对于故意回避者将由评判团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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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