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4月10日《新京报》)
保障房向外来工开放,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出,年内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工申请保障房的条件,这也被认为是今年保障房工作的亮点。长期以来,跟户籍挂钩已然成了保障房分配的通则。尽管随着坚冰的撬动,将外来工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已成大趋势,可目前各地尺度也仅限于开放公租房,但公租房租金不便宜,申请门槛又高,其覆盖面有限。
而今,住建部要求保障房向外来工有条件地敞开大门,并明确了时间表,这契合了关乎分配公平的底层诉求。虽说只是框架性规划,条件尚未出炉,但至少给了公众心理预期,也表明了循序推进改革的决心。
保障房覆盖面扩容,向外来工开放,既攸关民生福祉,又事关经济全局。在当下,保障房问题动辄被聚焦,不仅是因“供应不足”与“入住率低,存在闲置”的矛盾,还在于其分配公平。目前外来工主要依靠工地、棚户区、农户出租房等解决居住问题,如何实现保障房物尽其用,改善外来工居住环境,尤为重要。
将外来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也是城镇化加速的需要。保障房作为安居工程的重中之重,是房地产结构调整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在分配制度上的“风吹草动”,也能带动公共服务、城市经济全局性的变化。当依附在保障房分配上的户籍歧视被剥离,外来人口融入城市也就失去了一道路障。在经济转型的宏观语境下,保障房在分配制度上突破掣肘,在刺激消费、倒逼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将发挥正面影响力,为新型城镇化铺路。
当然,在户籍沉疴未去、土地资源紧张的背景下,保障房向外来工开放,难免有个梯度渐进的过程。在政策规定中“符合条件”的措辞,就意指它并非全面放开,这道门槛,取决于多重因素:保障房这块“蛋糕”如何做大,环境可承载力等。在安徽等地已出台了保障房向外来工有条件开放的规定。从这些地方的经验看,所谓条件主要是指在当地稳定就业、社保级别达到要求等。这种门槛是否定得恰到好处,关乎外来工的切身权益。
城镇保障房对外来工开放,有利于为城镇化提供内生动力,也能体现对外来人口的关怀,提升惠民含量。这种民生向度,也应是制度改革的立足点。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