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京报》报道: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环保局内部员工举报,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一家有9套房产。8日,记者就其中6套与韩清华核实,他表示其中三套为其家人所有,两套已出让,还有一套不存在。韩还称,廊坊检察院曾专门对其房产进行调查。目前未见廊坊市检察院公布的调查结果。
“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8日,韩清华多次询问记者是否有录音,并表示“我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年轻恐不是罪,罪在从年轻刚入仕途时就学会了造假妄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然而无论走多远的路,如果心中有鬼,就永远处在鬼影之中,不知道此领导想劝记者对腐败现象的追问就此罢手呢还是另有威胁意味?有没有录音是怕留下语音证据,这很好理解,只要没有被媒体记者抓住话柄,就有转寰余地。最令人感觉奇怪的是后面这句话:“我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
作为记者来说,有无冕之王的称号,无职业道德无职业操守且无把关者的记者可以伤害到无辜,但一个正直的记者,绝不以暗箭伤人,而是实事求是的对社会现象腐败行为加以恰如其分的曝光。如果说他要“伤害”,伤害的就是一种腐败现象及腐败行为,伤害的是官场腐败现实,而不针对某一个官员,不跟某一个官员过不去。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如果没有内部员工举报,记者绝不会来“伤害”这位副市长,而当有员工举报之后却没有媒体的任何跟进,才恰恰证明了我们社会公平正义的被伤害。那么,记者“伤害”副市长,何出此言?又作何解释呢?“互相伤害”,就不是一方对另一方,而是双方均出手令对方受损,这才叫“互相伤害”。那么,副市长“伤害”论,对记者来说是不是一种语言威胁?如果再通过职权向对方所在媒体施加压力,如果通过关系令记者受到人身或饭碗的伤害,官员的“伤害论”,是不是更暗含着这一层对记者的要挟之意呢?
若以房产论英雄,该副市长算不上“大鳄”,只能算条“中鱼”,房姐房妹房祖宗们,远远超出了9套房的数字。而拥有房产本身也不是罪,而只能证明财富及赚钱的本领强于他人。大量富豪拥有若干房产而无人说半个不字,无人提出质疑,恐怕就在于人们对于财富只有羡而没有妒,所谓的“仇富”,未必不是一厢情愿的倒打一耙、故做姿态。换言之,即便副市长拥有90套房,假如是合法所得,没有人能伤害得了他。可惜多数拥房数套的官员,至少有一部分是靠权钱交易得来的“夜草之财”,否则也就没有所谓的“伤害论”。
记者既非纪检权威部门,也不是法律部门,更不是组织部门,职业特质使其不可能对官员本人及其财富房产造成任何伤害,更不能对其职务造成任何“伤害”。那么,谁又有责任还原9套房真相,并对9套房官员作出法律性伤害或出具无害证明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