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落实“国五条”缘何“细则不细”?

2013年04月03日 11:03   来源:荆楚网   侯文学

  3月初,国务院台了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要求各地第一季度出台相应的落实措施。随着大限的到来,各地落实“新国五条”细则纷纷出笼。然而,除京、沪、粤等地方版细则较为具体严厉具可操作性强、体现了与中央一致的态度外,有些城市的细则却颇为简单。(见2013年4月2日《钱江晚报》)这种“细则不细”的现象,颇值得研究。

  “细则不细”主要体现在有些城市的落实措施,没有超出国务院国五条细则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一个问题是文字篇幅太短,南京市的细则全部正文一共只有132个字,比微博文字最高限额还少8个字,杭州市出台细则正文内容加标点符号只有区区61个字,和南京版相比,没有最短,只有更短。另一点是在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国五条”的核心内容是“20%个税”政策,但济南、合肥等多地的细则都没有涉及此项内容,上海、北京等市的细则虽然提出“严格执行‘20%个税’政策”,但是如何严格、怎么执行均未明确,若何操作还是个未知之数。当然,这与其操作不好把握、难度较大有关。

  一些城市落实“国五条”具体政策措施为何会出现“细则不细”的现象,根本的原因是有的地方对楼市调控态度消极。因为近年来,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和地价的不断攀升,让地方政府尝到了土地财政的甜头,甚至产生了依赖性,而调控的目标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让过高的房价回归理性。显然,地方与中央的目标是不一致的,即便口头上能够与中央保持一致,但行动上却很难做到一致,因此有的地方一有机会,就会放出试探气球,刻意消解中央调控政策的力度。过去10年中央9次调控楼市,但房价屡调屡高,地方政府“面对调控不同调”无疑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出现“细则不细”,还与地方政府对“国五条”内容理解和把握有关。仔细阅读“国五条”原文不难看出,中央对地方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但明确提出第一季度需要出台的要求只有两条,即: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南京、杭州所以精简文字、只公布了房价格控制目标,大概就出于这一点,而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必纳入细则。但从“国五条”的本意和其他城市公布的细则看,南京、杭州也许在文件的理解上出现点偏差。

  最近一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屡屡告诫:“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看来,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让地方政府令行禁止,心甘情愿地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还需更多智慧,更需要严肃政治纪律。或许,只有如此才能使反复出现的“细则不细”问题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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