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0家广东发泡餐具生产商被曝向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联合出资450万元“公关费”,由后者向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与此同时,又恰逢发改委宣布解禁发泡餐具,对此有网友质疑两者之间或存在某种关联。(3月30日《现代金报》)
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禁14年,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突然解禁,本身就让各方满怀狐疑,原本存安全隐患的“白色污染”,何以一夜之间成了“绿色产品”?此刻突破曝出所谓450万元“公关费”的内幕,则更让人觉得有必要认真审视发泡餐具的“华丽转身”。
尽管当事的律师事务所回应称并非“公关费”,而只是宣传等方面的费用,有关法律专家也表示生产商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从内容来看并不违法,但是,主要用于“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公关、应酬、接待、差旅、员工薪酬等方面”业务;“当甲方或其所在行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确认在行业政策解禁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有条件许可……或者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发泡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目录中删除,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400万元”。既然有关方面确认协议的存在,这些内容无疑已经清楚地说明了一切,花钱公关发改委或是白变绿的关键。
诚如有律师指出,当年发改委下白色禁令没有履行法律程序,倘若当初是因为法律制度、行政规范不健全所致情有可原,那么现在启动解禁程序起码应该依法举行听证,发泡餐具到底有没有毒性,会不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害,无疑需要有关专家做出权威论证。何况当下理论界“有毒论”与“无害论”各执一词,一句“时机成熟”更显得相当苍白,公众不得不追问,发改委,请问果真被发泡餐具公关了吗?
而即使是未公开解除禁令之前,发泡餐具就一直在偷偷摸摸地生产,至少表明有关方面并没有真正监管到位、不折不扣地执行禁令,是工作疏忽、失职还是被隐形公关,本身就值得拷问。不管怎么说,如今“公关费”已经走进公众视线,国家发改委就不能回避和缄默,而必须做出明确且具说服力的回应。毕竟这不仅事关民众消费安全、一个行业的命运,而且关乎行政正义、关乎政府公信。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