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反腐“紧箍咒”应是官员财产公示

2013年03月29日 09:14   来源:中国网   冯创志

  在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机制,给权力涂上反腐剂,带上“紧箍咒”(见新华网2013年3月27日)。国务院反腐的坚强决心和新举措立马振奋了网络,引发了公众的好评。

  反腐需要“紧箍咒”,才能警醒官员,鞭策官员。那么,什么才是反腐的“紧箍咒”?有说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有说应该给腐败份子终始保持高压的态势等等,这些举措建议都不无道理。但依笔者之见,首要的“紧箍咒”应是对的财产进行宣报公示,并由公众进行监督。

  应该说,对于官员的财产公示,公众盼望许久,也议论颇多。其中,作为广东官员财产公示试点的始兴县526名官员其财产在春节后进行公示,但却不公示家庭财产状况,只公示工资收入,公示的时间也很短,并限在内部进行。此举就令公众对官员财产的监督无疑泼上了冷水。

  人们知道,“官员财产公示”的内涵是向公众公示,而不仅是向官员内部公示,否则,就不能叫公示,充其量只能是有限度的申报公开。事实上,10年来,中央国务院早已下发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定期向上级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早在1995年就实行了,而始兴县的“官员财产公开”很像该规定在地方的加强版,只不过把申报范围由处级扩展到副科级。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申报只是起步,关键还在于公开。近几年,新疆阿尔泰地区、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都做过官员财产公开的尝试,阿尔泰在官方廉政网公开,慈溪在单位公告栏公开,浏阳则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相比于始兴县的“内网公示”,这些地方的公开反而更透明。10年来,尽管包括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反腐遏腐举措在内年复一年在实施贯彻,但现实状况似乎在开玩笑,不少地方官员涉腐问题如习近平总书记1月17日所概括的“有越演越烈”之势(见新华社2013年1月17日电),这表明,仅靠官员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仍然止不了贪腐问题蔓延。

  从监督规律而言,最过硬的是公众监督。时下,对官员监督的形式渠道不少,有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监纪律监督,司法机关司法监督等等,这些都可以归纳为内部监督。人们不能明白,多年来的“内部监督”不是完全无效,但有限。其主要原因是“面子情结往往抵顶了监督的声音”,多年来,媒体人士批评一些地方的“内部监督”比喻为“左手监督右手”。因此,对遏腐重大举措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需要坚决到位,向公众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笔者猜测,一些地方试行“官员财产内部公示”之所以出现变味,可能主管的官员有求稳怕乱之担心。当然,试行一项史上没有的官员的监督制度,确实需要慎重。笔者认为,这种“慎重”只能在向公众公示后具体问题处理上,对官员过去通过“下海”做生意或炒股收入或利用业余时间与家人一起种养做流通方面所赚得的收入应依当时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可,不要揪住不放。但“慎重”不能成为改变“官员财产公示”必须接受公众监督这么一个大原则。一旦对官员财产公示变通了,恐怕会导致官员财产公示“不汤不水”状态,反而加深公众的疑虑。

  其实,各国和香港对官员财产公示都是公开的,而且整天挂在指定的网站,做到有案可查。唯有这样,才能使官员的财产收入始终处于公众监督之下。令人欣慰的是,到现在为止,广东已经有3位市长表示愿意公布财产,只等通知到来,前两位是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佛山市市长刘悦伦。何止是3位市长,广州市政协主席苏志佳表示,“我也愿意公开。只要党委和政府规定的,肯定要按规定办。”更有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不仅递交提案建议广州率先实行公职人员申报公开家庭财产制度,同时率先向记者晒出自家的房产。这表明,十八大后,地方官员在反腐倡廉方面勇于做表率。

  近年“表哥”、“表叔”、“表爷”;“房妹”、“房姐”、“房祖宗”的出现深深的刺痛了公众的心。无论“表字辈”官员,还是“房子辈”官员,都给社会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始兴官员财产公示“留尾巴”一事告诉人们,即使是官员财产公示先行点,仍然需要加强监督,需要舆论跟进。十八大后,中央高层抓反腐的决心已震动了华夏大地,官员财产公开的必要性也越来越迫切了。公众盼望全国人大该加快立法进程,从而使官员财产公开结出一个“华美”的“硕果” 。也才是重要的反腐“紧箍咒”。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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