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收取午休费“有章可循”,却难脱“巧立名目”之嫌。学校承担教书育人之责,安排教师管理,提供基本服务设施,份属应当。学生趴桌午休,学校不考虑如何创造更好的条件,反而借“服务”之名,标价收费,实在有悖其公共属性。倘是经费不足,校方大可向上反映,而不是想方设法将成本压力转嫁给学生。毕竟,国家早已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用,金湾一小等校的“打擦边球”行为,不但加重学生的家庭负担,更抹黑了教育的神圣底色。
学校不是市场,岂能凡事立价!这次收的是午休费,难保下次不会出现黑板费、运动费、厕所费……难不成除了课堂40分钟外,只要学生使用学校资源就要收费?一旦铜臭蔓延、逐利横行,对孩子们未成形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将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更可怕的是,如此名目的收费项目居然通得过多部门层层审核。从教育局到物价局,在决策新增收费项目时,是否经过调查核定,又是否进行了民主听证?倘若只考虑收费主体诉求,而忽视群众意见,即便颁发了行政许可证,也不会获得公众的通行证,最终受损的反而是政府的公信力。
如此得不偿失之事,当慎之又慎,少做为妙。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