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在任时若能保持廉洁,即便下一届落选也可由镇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待遇不变,退休后还可享受退休金……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近日推出多个廉政举措,旨在让村官保持廉洁,消除“干一届捞一笔养老”的贪腐思想。(3月27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一种反腐倡廉的举措,这种积极寻求突破的创新思维方式也许值得肯定,但置之于反腐实践,“保留待遇”能否产生实效,真正消除某些官员的贪腐思想,恐怕还很值得商榷。
首先,保留工资待遇并不足够诱人。按照三灶镇的做法,村官落选后可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享受原来工资待遇。不要说普通乡镇企事业单位,就是上到县级、市级,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能有多高?相对于贪官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甚至更高的“收入”(日前被批捕的深圳龙岗村官周伟思被曝拥有20亿财产),这个物质奖励恐怕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其次,以保留待遇来激励村官保持廉洁,其实算的是经济账。你看,只要在位时不贪,将来还会有不少的收入。可你算的是经济账,官员却未必。事实上,哪个贪官落马后没有损失?不要说退位以后,就是当前的工资收入都没了,还落得名誉扫地。之所以仍然存在很多贪官,思想上的侥幸不可忽视,他们总认为,自己的贪不会被发现。这样的潜意识下,保留待遇有何作用?或许,他们还在一边贪腐,一边谋划着退位后的工作岗位呢!
再则,就官员腐败而言,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其一,是经不起利益诱惑,权力之手乱伸;其二,是官场环境所逼,身不由己——有的官员抱怨不贪会被视为另类,未必都是托辞。或者前者,或者后者,抑或兼而有之。这也意味着,即便有的村官的确很看重“保留待遇”的政策奖励,但真正面临可以权力乱用的情形,也未必能够抵抗得住。更多的,恐怕还是以“官场潜规则”、“不会被查处”的侥幸欺骗他人,也欺骗自己。
不必否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很严峻,迫切需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丰富反腐方式方法。但思路设计可以广开门路,落实到实施层面,恐怕还得小心求证。否则很容易走入一厢情愿的尴尬。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