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国企少赚点有何不妥?

2013年03月26日 08: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评论员李富永

  据报道,从4月份起,国内天然气价格将进行大幅度上涨,各地零售终端价格将达到3元-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而22日中国石油宣布天然气业务由盈转亏之举,客观上也印证了这样的消息。

  由于进口天然气存在进销价格倒挂的问题,因此随着进口量的增加,有可能出现亏损。负责进口天然气的中石油宣称,去年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经营亏损21亿元。虽然未有数据显示进口天然气在国内天然气消费市场中的比例是否也同步扩大,但至少中石油认为进口量增加是根本的原因。所以,如果要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按常理其契机通常是进口量激增、或者是在国内总消费量中所占比例扩大之际。

  但是,我们可以发现,目前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此前普遍预料的习主席访俄期间中俄签订天然气巨量贸易合同、从而导致进口量激增的情景尚未发生。因为在习主席访问期间,中俄双方并没有签署“有望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既然近期内并没有扩大进口天然气的重大事件发生,那么,现在就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时间上似乎过于超前,价格脱离成本的上涨,这无论如何都不妥。

  即便中石油的天然气板块亏损真的是由天然气进口量增加所致,但这就是必须提高天然气价格的理由吗?天然气亏损,但原油开采可是稳赚不赔。同时独家拥有国内石油资源开发权的中石油,去年仍然获得1153.23亿元的巨额利润,只不过和2011年的1329.84亿元相比,有所下降——平均每天少赚约5000万元而已。

  目前,中国的能源价格、无论是石油、电力或是天然气,均高于许多发达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味地追求国有垄断能源企业的利润,而不顾消费者对涨价的恐惧,这样的价格改革于“提高民生福祉”的宗旨并不合拍。垄断国企向国家缴纳的红利越多,国民直接的生活水平就越被打折扣,行业收入差别的问题也只会被越来越放大。

  除了能源,在其他领域,我们也会发现,国有企业的盈亏往往被过度补贴。比如铁路,一旦实行政企分开,就要区分公益线路与商业线路,区别公益运输与商业运输,有公益属性的就要完全由国家财政投资建设,有点公益运输属性的就要补贴。其实,有“瘦”就有“肥”。既然你吃了“肥”的,就不该捐弃“瘦”的。既然你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企业,而且还是国企,那么你天然就负有普遍服务的义务,也就是不“挑肥拣瘦”的义务。

  总之,国有企业亏损了,只要国民获益,就不算是失败;相反,企业赚的金山银山,而国民却为生活所困,那就有违“全民所有”的本意。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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