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一区级领导到某街道检查指导工作,发现一居民区院内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便及时提出了抓紧整改的建议,结果当天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其实,此问题已被社区居民反映过多次,但始终没有研究和处置。笔者深感这种看“来头”去纳言的做法实不可取。
广开门路纳言,是机关和领导作出决策、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常用的一种方法,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工作作风的一块“试金石”。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部门和领导喜好凭着“来头”去“纳言”:有的看“上”不看“下”,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提出的建议就言听计从,对部属和群众反映的则无动于衷;有的看“近”不看“远”,对能立马见效、快速出彩的建议就认真对待,对牵扯多家利益、需要多方协调的建议便充耳不闻;有的看“急”不看“缓”,对上级催得很、领导盯得紧的行动迅速,对费时长、耗力多的拖三拉四。如此之举,就是人为地脱离群众,对单位、对工作、对群众的不负责任,既容易挫伤基层群众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积极性,也有损于政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影响上下关系、友邻关系、干群关系的融洽。说到底,就是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
群众积极谏言,是一种责任意识、参政意识的彰显,是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的体现,理应受到鼓励、支持和重视。尤其是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需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地筹划工作,落实任务,只要是利于推进单位建设发展、利于现实问题解决、利于维护群众利益的意见和建议,都要虚心接受,热心鼓励,诚心采纳,不可“热”了上级和领导,而“凉”了基层和群众,切实让基层群众能够由衷地敢纳言,多纳言,纳好言,使“纳言”成为增强推进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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