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费”是摆明的“乱收费”

2013年03月26日 07:04   来源:红网   于文军

  3月22日,南都报道了珠海金湾一小向午休学生按天收取一元午休费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校方昨日约见记者,详细解释了收费的由来与依据,称所收费用是经广东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批准的,并全部上缴财政,学校没有截留。(3月25日《今晚报》)

  小学不是实行义务教育吗?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就不得乱收费,向学生提供的资源均应免费,这当然包括免费向学生提供课桌。很清楚,收午休课桌费是打了教育部禁止乱收费的“擦边球”,因为教育部禁止乱收费的规定里不可能事无巨细,不可能把禁止收午休课桌费也包括进去。于是,“不禁止就是允许”的歪理便在某些地方发酵了,收午休课桌费堂而皇之,以部门联合的形式发文征收,上缴地方财政,成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这不是歪风吗?居然还被纠风办批准,纠的是什么风?岂不咄咄怪事!

  国家一个劲地为百姓减负,尤其为教育方面的减负付出了艰辛努力,国家每年通过财政转移等多种途径给予教育部门大量财政补贴。遗憾的是,某些地方部门仍不满足,“创收”敛财之心不死,粉墨登场,收午休课桌费即是其一。这些收费的地方真得穷伤了吗?竟连小学生中午休息也打主意,不放手,够卑鄙的了!不难设想,照此下去,要对小学生收费的多了去了:在学校喝水要收费,到厕所方便要收费,到学校操场上休闲也要收场地费,等等。显然,对治理学校乱收费的形势,我们不宜过分乐观,还应警钟长鸣。

  令人悲哀的是,在学生家长眼里,学校惹不得,尤其是那些名校更惹不得。惹恼了学校,自己的孩子受气,家长们只好乖乖就范,学校要收多少家长就双手奉上多少。打掉了牙齿还得吞进肚子里,不能说疼不得对外声张,真是太霸道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知教育部对此有何感想?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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