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申报不实一律免职” 还需添把火

2013年03月22日 07:24   来源:西安晚报   王石川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当地已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对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再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梅河清说,广州市官员申报事项不仅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汽车、投资等财产信息,还包括婚姻变化、配偶及子女就业等,并明确抽查核实比例为15%。(3月21日《京华时报》)

  广州市推出的申报新政有三大亮点。一是申报范围广,不仅包括官员收入、房产和投资,婚姻变化、子女就业情况也被纳入;二是抽查核实比例高,15%的比例足以让一些官员胆战心惊;三是配套问责制度,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一律先停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官员重大事项申报的制度设计本来初衷良好,但在执行中出现了变形,使这一制度在不少时候形同虚设。比如,有“三玩市长”之称的雷渊利,曾毫不掩饰地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去年落马的广州“房叔”蔡彬,有住房20多套,他也向组织申报过财产以及个人有关事项,但事实证明,此人弄虚作假,蒙骗组织。

  日前,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接受采访时表示,实施几十年,问题出在哪里?主要在于公职人员填好后、申报出去,组织部就把他锁进柜子里去,缺少审核、公示、惩治环节。很显然,欲有效遏制官员瞒报、漏报,就应该强化审核环节,防止申报 “扎扎实实走程序,认认真真走过场”。

  事实上,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明确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制度。 别低估抽查核实制度的威慑力,因为官员谁也不知道要核实谁,起码不敢像以往那样赤裸裸地造假。抽查核实虽是必须,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谁来核实?无论是核实对象还是核实者本身都需要监督,因此不妨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吸收代表委员参与核实。二是,如何核实?核实并不容易,一来我国尚未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制、税收征管制度,以及官员的银行存款、证券和房产信息乃至身份信息(比如有的官员拥有多个身份证)并不透明,这就增加了核实难度。因此,需要构建一种能够准确掌握官员信息的核查机制。

  有人担心,在核查时会不会遇到说情现象;如果核查出了问题,会不会依然关起门来处理?再或者,处理时会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诸如此类的担心并非多余,为了打消公众的疑虑,就需要增加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知情了也便于监督。

  申报新政的生命和尊严在于执行。执行到位了,不仅推动反腐败进程,还能取信于民,赢取公众支持和掌声。而且,这也必将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铺平路基,积累制度经验。当然,前提是再添把火,即更有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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