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2时许,广州天河区车陂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两名城管队员,对一占道经营的卖菠萝小贩进行劝导执法,小贩突然挥刀袭击,27岁的城管队员苏家权被砍伤7处,其中5刀在头部和面部,或致其毁容。苏家权的姐姐反复哭诉:“是小贩打城管啊!我很担心他以后生活怎么办!”(3月18日《羊城晚报》)
首先,法制社会不能容许暴力侵害行为,更何况是一个街头卖菠萝的小贩。全力追凶,其必定难逃法网,凶手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小贩打城管,不能就此了之,而应当引起城管乃至主管部门的反思。
“小贩打城管”,是一种怎样的现状?3月6日红衣女子被城管扭打并被警方带走,其起因也是“小贩打城管”。据中新网3月7日报道:在城管执法人员实施10多分钟的教育、劝导后,当事人仍拒不停止非法摆卖、占道经营行为,并对赤岗街执法人员进行辱骂,踢打。由此看来,是小贩打城管在先,而城管打小贩在后。小贩打城管是“暴力抗法”,城管掐小贩脖是“正当防卫”、“公务行为”、“短暂肢体冲突”。
红衣女子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关注,是因为其旁边坐着自己的小女孩,小女孩吓得大哭不止,引起全社会同情,从而使“小贩打城管”事件舆论向当事小贩倾斜。而将眼光向一个大的范围扩大,来审视近年来的城管小贩之争,比红衣女子更值得同情的小贩则数不胜数。他们即没有拿水果掷城管“抗法”,也没有能耐向城管踢打,而是自始至终做乖乖的顺民。其结果只要城管认为有碍市容有碍观瞻,那就一定要强力加暴力取缔。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只要在网络上用图片形式一搜,自然会直观地重现城管与小贩之战的辉煌。
“小贩打城管”,变本加厉到“菠萝男”刀砍城管事件,即出乎意料,又存在着某种必然性。一些地方曾经发生过油泼城管或者用卖货刀具伤害城管事件,然而,发生这些冲突的前因,正是因为城管的暴力执法。
“眼神执法”,是一种软暴力,“玫瑰执法”,至少也是一种惩罚暗示。“我们的队员始终文明、公正执法,劝导小贩离开,并用车上的扩音器进行宣传。”那么,城管的劝导执法至少动用了扩音器,也动用了执法车。这样一种阵仗,所起到的作用就是对小商小贩以心理上的震慑。执法车加宣传扩音器,这大概还是文革时期的做法,又为什么出现在今天这个和谐社会当中?扩音器音量可以调整大小高低,若以高分贝来播放城管驱离指令或者政策宣传,给小商小贩的心理震慑与心理刺激,恐怕就远远不是如同“眼神执法”一样的软暴力,而是一种“准暴力”。
“小贩打城管”,谁该反思?“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是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讲话中最出彩的语言,给小贩人生出摊的机会有多难?给小贩以合法的经营空间有多难?给小商小贩以善待有多难?小贩愿去的,必然是居民流量最大的热点街市。堵不如疏,疏不如给小贩以空间,给小贩空间不如和谐执法。总有一款温情语言是适合小贩的,可惜连城管的主管部门都不懂这个道理。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