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从2005年春季起,在部分中小学启动实施了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试点工作,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实行“新三好”德育评价机制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观念逐渐由封闭转向开放,德育教育主体由学校转变为社会、家庭和学校三位一体。(3月16日《长江日报》)
现在,我们需不需要对学生确立评价标准?一些人借口学生成长有个性、难以衡量评价,提出要废除评价标准。对学生的评价标准是需要的,尽管学生们的成长不是千篇一律,各有其特点,但具有大致相同的共性,是可以衡量评价的。不言而喻,否定评价标准,是一种对学生乃至对国家与社会很不负责的虚无主义。
对学生确立评价标准,当然不能以不变应万变,而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时代特色的新内涵,“新三好”标准反映了这方面的追求,力图弥补“旧三好”的缺陷。比如“旧三好”中的思想好,提法不科学。学生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期,哪来的思想?思想这个概念的分量很重,是成熟的标志。“新三好”就避免了这一提法,而将“思想好”中的德育追求具体化为对社会、对家庭责任的强调。“好子女”的提出,也是针对如今不少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精神的现实。
但“新三好”标准也值得推敲。
首先,“新三好”外延过宽,涉及到家庭与社会,越俎代庖,超出了学校的驾驭能力与“管辖”范围,不太“接地气”,具有理想化的色彩。原因在于,学校奢望自己确立并执行的评价标准能成为“包打天下”的“全能标准”,这并不明智。评价学生的标准体系是多元化的各司其职,学校评价学生的标准应只涉及到学校这一块,至于家庭及社会那两块,应由社区或社会来负责。用“好公民”的要求学生,有“拔苗助长”之嫌,学生的轨迹较单纯,往返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哪有时间涉足公民领域的丰富生活?更别谈展示这方面的成绩了。
其次,“新三好”标准没有“身体好”,欠妥。身体好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相对于评价标准的其它方面,它是独立而重要的。
最后,“新三好”标准仍沿用“好”的概念。“好”与“坏”是相对立而存在的概念。什么叫“好”?太宽泛。不“好”的对立面是“坏”,何谓“坏”?评不上“好”的学生算什么?公民无好坏,只有合格不合格之分,“好公民”的提法不准确或不科学。
看来,“旧三好”与“新三好”各有优劣,匆匆用“新三好”取代“旧三好”是草率而不成熟的。明智的做法是取长补短,进一步设计出更“接地气”、操作性更强的新评价标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