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被媒体围访。当天下午,他参加了医卫界分组讨论。黄洁夫说,在没有具备“全民免费医疗”条件前,“先看病后付费”不宜全面推行。他以英国的全民卫生服务为例,“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社会福利病,造成财政负担过重,福利过滥,最后受害的还是老百姓”。(3月7日新京报)
“先看病后付费”,这一被网友称为“最美假新闻”的医改新制度,又遭遇“福利病”的担忧,令人失望。卫生部主要是担心欠费过多,不堪重负。从去年试点医院的经验来看,“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在中国全面推广所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逃费”现象的出现。比如深圳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实施8个月被欠费6万。然而,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看到有逃费的,看不到试行“先看病后付款”带来的巨大社会效益。
大多数网友之所以在“空欢喜”一场后仍认为这一制度好,就是因为它找到了当下看病难和医患关系紧张的病根,是个多赢之策。比如成都市二院在优质服务举措中提出一条新措施:“只要病情需要,治疗、手术都不会由于经济原因被耽搁!”无论患者的身份、是否参加医保,都能在不缴分文的情况下住院治疗。还有,截至本月,青海省“先住院后结算”制度已实施5月。昨日,在青海团媒体开放日现场,青海省省长骆惠宁表示,迄今为止,“先住院后结算”制度未发生一起恶意欠账事件。显然,这样的举措民众拍手称快,医院的口碑立马飙升。
即便有个别逃费现象,医院也收益颇丰。一来相比医院获得的“无形资产”——社会声誉和广告效应,医院经济方面的损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二来医院将医者仁心与服务举措一起打包送给患者,持之以恒,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久而久之,在潜移默化的教化中,某些素质差的患者就会在道德救赎中提升诚信。医院坚持“先看病后付款”,积小善成大德,感化天下人心,重塑滑坡的社会道德,善莫大焉,何乐不为?
提到“先看病后付款”,说得最多的就是诚信话题。有人提出,如果有信用机构可以参与医保制度的实行,那么个人就医费用的记录就可以与自己的信用记录或者家人的信用记录相联系。一旦出现恶意逃费的行为,相关的信用记录出现污点,下次就医时就可能遭拒。这固然是多管齐下配套改革的趋势,但老百姓看病等不起,不能等到社会征信体系都建好了再搞“先看病后付款”。即便有了“黑名单”,还会有逃费的现象,岂能永远等下去?
医改担忧“福利病”,折射出对社会诚信没信心。联想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影剧院从专人把门剪票改革为直接放行观众,当时也曾有人担心,这样会出乱子,可习惯成自然,发现逃票蹭电影的,直接驱逐出电影院或补票再看,这样逃票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出丑,自觉丢人,再也不敢溜进电影院看白电影了。久而久之,逃票的人越来越少,现在买票直接进场已成为常态。同理,“先看病后付款”关键在行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健全防范举措才是王道。
平心而论,诚信问题与医患关系休戚相关。医患关系的恶化,表象上双方应各打五十大板,但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上分析,更多的责任在医院。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背景之下,医疗行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医德医风每况愈下的问题更加凸显,尤其是医生吃药商回扣、开“大处方”、收受索要患者“红包”,已成一大顽症。对这一乱象,医改方案提出医药分离,提高医生待遇等,但很难在实际操作层面奏效。而不少地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生开单提成或索要回扣、“红包”等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一阵风过后,收效甚微。罕见对不良医生取缔其执业资质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从来都是双向的,需要公开透明的程序,严格执行的规则,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与公正。没有科学设置、公诸于众的监督机制和规程,患者就会心生侥幸,“不逃白不逃”;没有严格的监管、查处与问责制度垫底,没有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机制,医生就可能置患者利益于不顾,失去公信力,助长了逃费行为。重建对医务人员的尊重和信任,增强医患之间的互信和理解,就得从“先看病后付款”开始。只要医生与患者的信息对称,一切都置于阳光之下,诚信就会回归。
当下还远没到担心民众会得“福利病”的时候,住房、医疗、教育,这“新三座大山”仍然重重地沉在中国老百姓身上,也将消费压得抬不起头来。中国的医保政策与北欧等一些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不可同日而语,一个“先看病后付款”程序问题都要吐恁多口水,何谈国家大包大揽的“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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