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导读]昨夜,有无数国人为长春两个月大的婴儿小皓博伤心落泪,这名婴儿本来被留在自家车里保暖,未料到车被盗走,盗车贼周喜军在逃跑路上发现车内的婴儿后,残忍地将其掐死、掩埋于雪中。两个月大的婴儿,正是刚学会微笑的时候,然而这样一个可爱鲜活的生命就此凋谢!一个人要丧心病狂到什么程度,才能犯下如此罪行?

3月4日上午7时许,仅2个月大的婴儿许皓博随一辆银灰色RAV4私家车被盗,长春几乎全城出动,警察、的哥、好心的市民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搜寻孩子的下落。昨天上午8时许,被盗的越野车在距离市区约40公里的公主岭市永发乡被找到,但孩子依然没有下落。直至昨晚8时,噩耗经吉林警方发布,嫌犯周喜军已经自首,交代称已将孩子掐死埋于雪地之中。一场轰轰烈烈的爱心行动,却等来这样一个残忍的结局,不仅孩子的家属,无数牵挂着孩子的长春市民都悲痛欲绝。
新闻解读
一、不该苛责婴儿父母、社会力量和警方
1.婴儿死于犯罪事件而非意外事故,父母不应对此负责

3曰4日早7点,小皓博的父母开车到自家开办的超市上班,车停在超市门口后,由于超市里温度还不高,小皓博就被留在了未熄火的车里。然而十几分钟后,小皓博的父母发现车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由此很多人指责小皓博的父母疏忽大意,对悲剧负有责任,甚至要求法办小皓博的父母。
的确,父母不该把婴儿单独留在车内,但这是指一种安全育儿方式——为了防止窒息等常见意外事故。国外甚至有立法禁止父母把婴幼儿单独留在车内或家里(2009年芝加哥桥港区一名华裔家长把自己两个六岁及七岁大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结果被以两项“危及儿童安全”罪名起诉),目的就是强制父母注意防止意外事故。所以如果小皓博是因为在车内窒息而亡,那么其父母负有绝对的责任,但事实是小皓博的悲剧源于盗窃案件而非意外事故。一个正常社会不能要求人们“时刻防盗贼”,这种“时刻提防”是对人们提出过高的注意要求。在自家超市门口车被盗,应该怪贼太猖獗而非失主没捂紧。如果说小悦悦的悲剧中其父母还负有疏于监护的责任的话,本案中小皓博的父母不该为结果负有责任。
2.“兴师动众”的营救与婴儿之死无关
有人质疑“人海战术”不够专业,容易惊动犯罪嫌疑人。事实上,据周喜军交代,他在3月4日上午7时许在长春市西环城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盗车,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上午8时20分许,周喜军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后潜逃。网络地图搜索显示,盗车地点距婴儿被埋地点不到40公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可知婴儿遇害时,全城搜索、微博行动还没开始,凶手的杀人之举与“全民搜索”无关。
二、婴儿之不幸,在于落到了一个人格不健全的人手中

1.凶手既没有健全的人性
婴儿的特征是大圆头;短小、胖乎乎的四肢和手脚;圆胖的体形;柔软、有弹性的皮肤;肥嘟嘟的两颊等。这些特征让人们觉得非常可爱,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人类的先祖中有一些喜爱这些特征的人,他们会更愿意照顾婴儿,所以其基因就更容易遗传下去;反之,不喜爱这些特征的人基因更容易被淘汰。久而久之,人类的后代就都携带了喜爱这些特征的基因,于是喜爱婴儿就成了人类的天性。
所以对婴儿下毒手,是反人性的行为。尤其是周喜军既无对婴儿下手的动力——他的动机是谋财而非害命,也无对婴儿下手的足够压力——他似乎没有必须要掐死婴儿的理由,仍旧下了毒手,让人感觉其根本不具备正常人的人性。
2.也没有健全的智力
本案中被盗窃的丰田SUV,至少价值20万元左右,盗窃这辆车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周喜军自然不希望自己被抓到,在发现婴儿后自首或者把车开回去不是他想要的选项。但是把婴儿掐死是对他更不利的做法——让自己在罪行上万劫不复,且吸引更大的抓捕力量。所以这时候周喜军出于自利的考虑,应该想办法把婴儿弃于可被人发现的场所,然后逃跑。
可惜周喜军“太笨”,他不但没有做出对自己最优的选择,而且把自己推向了最不利的境地,其智力堪忧。
新闻观察
孩子的命运让人心痛,犯罪嫌疑人的恶行令人发指,但我们应该做的,是从悲痛中寻找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人们传播信息的方式也有了飞速的变化,通过微博,能够让成千上万的爱心集到一起,能够将众人的温暖聚到一处,一次次点击,成就全民大搜索的大爱,也将雷锋精神进行新时代的诠释。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综合腾讯今日话题)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