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也于昨晚将这一制度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新闻链接)
先看病后付费,这是生命为先的人道主义体现,这是医者仁心的结结实实的回归,这是国家对国民就医难的福利昭示,这是见死不救流程死结的具体纠偏,因之,它是国民之福;但是,此举又冒了一个险,就是社会诚信体系打造与完善相对滞后这个险,因此,伤齿龙又认为,这将是医改之基。
对“国民之福”意义上的赞誉,网上已喝彩一片,此不赘言,如何将好事做好,将举措无碍抵达人心与实效,则需要深思熟虑。知易行难,欲对接民生,将“想要什么”定为目标并表态,这事儿好办,属于理想主义范畴,但“能要到什么”、“能走得多远”的讨论,才更具建设性,才是现实主义。我曾送老父入院,该院院长还是我同学,可院方问诊前台把关,还是加进了一大段“儿女有几个?”啊,“有没有正当收入来源?”啊之类,就怕你赖费。
所以,先看病后付费,得有几个前提,首先,当然是国民增收,这且不说了,具体针对就医来说,那宏观上的各项医改,要冲着医疗费用大减这个目标去,将就医增添相当成份的“公益”“福利”的内容元素,让公立医院真正进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让人看得起病。
其次,医保提档升级与增覆盖面,这事与前面的事总体算是一码事,但口子不同,且前者是纯粹国家财力埋单,后者是借市场规律来运作与推动。
第三,赶紧地将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让医患互信融入社会互信的大洪流中,目前这个“社会诚信度”堪忧,这个课补起来,相当难。
第四,对部分根本生不起病的经济困难家庭,要有医保体系之外的各层级包括社会各界福利慈善的“纳入视线”并确保患病之后的“花销”,有“垫钱”有“兜底”,有确保补费能够到位的路径,让医疗机构的“先医后费”,有点胆量底气。目前各类医院大多为自负盈亏的企业运作模式,当然为生存而先思牟利,为正常而可持续运转,就不可能理想化纯粹性地扮演天使形象,成圣成佛,确实为难。
就医惠民善政,国家是筑基、开路、给力的主力军,尤其在环节上,要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将这一就医流程之变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