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皓自曝公车牌号 对“微改革”不必求全责备

2013年02月16日 06:48   来源:京华时报    徐立凡

  伍皓主动公布车牌之举,既与治理三公消费方向一致,又与公众愿望合拍,理应认同。

  大年初一,云南红河州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爆出“猛料”,公布了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的公车牌号“云G99099”。伍皓证实,他主动要求公布了他的公车车牌号,“禁止公车私用从我做起,求大家监督我”。

  伍皓自曝公车牌号,立刻成为舆论焦点。很多人叫好,也有很多人质疑。其中最大的质疑是:作为副厅级官员,伍皓没资格享有专车待遇。日前,伍皓专门作出回应称,不是“专车”是“公车”。他同时表示:主动公布车牌是“微改革”。如果全国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能坚持“微改革”,就可能汇成改革的最强音。

  公车私用,是久治不愈的顽疾。自上而下的公车管理制度和改革,时常遭遇自下而上的“软抵抗”,要么形同虚设,要么无疾而终。社会公众,仍在翘首以待。现实条件下,公车改革能否积滴水为大川,形成不可逆之势,进而带动三公消费改革的破局,官员的自觉配合起着重要作用。毕竟,在政府主导式改革中,官员的态度和立场是重要矢量,既可能影响改革的方向,也会影响改革的成本。伍皓主动公布车牌之举,既与治理三公消费方向一致,又与公众愿望合拍,理应认同。如同此前不少官员表示愿意公开财产一样,这样的愿望,都应该成为破冰正能量集聚的开端,而不是套用理论上的正义求全责备。

  其实,伍皓自曝车牌,与此前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试验一样,都表明了体制内呼应改革的愿望。个人愿望固然单薄,但也表达了一种立场。这种立场表明,公车改革存在社会愿望与体制愿望的交集点,这种交集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必须具备的前提。有了这个交集,才可能有稳妥而高质量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不应是高高在上的文本设置,而应具有接地气并能得到响应的现实底色。

  从这个角度说,伍皓是不是有资格坐专车,是否把公车当专车用,并非关键所在。涉及体制层面的系统性改革,都不是实验室实验。实验室实验,可以追求高标准的纯净的实验环境,而公车改革,说到底是官场利益和官场惯性的重新调整和适应,求全责备,只会分流主动改革的意愿,造成改革成本的增大,而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改进。

  在一般概念里,恶猜公权,固然可称作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思维前提,但是,不能恶猜那些愿意改革之举,无论是叫微改革还是其他。即使这种举动不那么完满,却也是值得呵护的萌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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