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款接待已成饱受民众诟病的“三公消费”之首。对此,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提议,应把吃饭与报销分离开来。即官员到饭店吃饭,饭店不能为官员开发票到单位报销。在此条件下需设立公务报销中心,报销凭证是列出详细消费项目的统一票据,内容包括菜的数量、品种、价格以及参加消费的成员、吃饭时间、地点等。而这样一张票据也会被传递到公务招待网站上,接受全体纳税人的监督,在走完这样一套程序后才能拿到报销金额。(1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公布菜单,对数量、品种、价格以及参加消费的成员、吃饭时间、地点等进行公示,这增加了公款吃喝的透明度,而公示后才能正式报销,也增加了对公款吃喝的监督。然而,公布菜单监督公款吃喝,并不能遏制公款消费,而设立公务报销中心,专门为公款吃喝进行报销,则无端又增加了一个机构,只能养一帮闲人,甚至还会因此催生另一种腐败。
应该说,我们并不缺乏遏制公款吃喝的想法和措施,但是,因为缺少有效监督,以及对公款吃喝者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导致吃了白吃,白吃白不吃,结果公款吃喝之风泛滥成灾。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制止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作出过一系列规定,但却收效甚微。这些通知规定,到了基层,就变成了一张废纸,其原因,一方面是对公款吃喝缺乏有效监督,另一方面是缺少必要的处罚制裁,导致公款吃喝者无视中央规定。
应该说,各级官员拥有的公款吃喝“自由裁量权”太大,导致了公款吃喝的不可控,在一些地方,利用公款海吃豪喝、耗费之大已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曾有报道说,广东省陆丰县部分官员在人民大厦豪吃,一顿饭能吃15万元。即使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海南省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组在海口一家酒店暗访公款高消费等问题时发现,一桌消费竟高达1.5万余元。这说明,一些地方官员根本就无视中央规定,仍然是我行我素。
有资料显示:全国范围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则突破2000亿元大关,2004年,则已经达到3700亿元,而2005年,全国公款吃喝已经是6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公款吃喝数额,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由此可见,公款吃喝之害。
公款吃喝不仅挤占了中央财政,还极易导致腐败,巧立名目、多报多销、中饱私囊、假公济私成为公款吃喝腐败的典型性“症状”,一些官员从公款吃喝里贪污公款,这不是秘密。公款吃喝可以说是“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出了腐败,喝黑了心肺”,一些官员“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腐败由此而生。
对于遏制公款吃喝,可以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规定了“四菜一汤”,官员们就在“四菜一汤”上动脑筋,结果消费数额并不少。不许和茅台,就喝剑南春、五粮液、洋河蓝色经典,甚至喝国外的名酒,总之,官员们是竭力突围,为公款吃喝打开通道。因此,公布菜单不如控制公款数额。我们应该制定和施行严格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减少公款消费开支,规定公款消费的情形及公款消费限额,从源头上限制官员公款吃喝。同时,建立公务接待费用网上公示制度,强化对公款吃喝的体制外监督。除此以外,还应加大对公款吃喝的问责追责,对于违反规定的公款吃喝,除责令公款吃喝者“吐”出来以外,还应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以贪污论处,该免职的免职,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遏制住公款吃喝和公款吃喝腐败。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