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要从“两会”走向社会

2013年01月28日 07:29   来源:广州日报   李光金

  广东两会,一直以来是全国媒体的“盛宴”。代表委员的活跃度之高、敢言风之盛,已经成为一张“政治名片”,借助当下日益发达的传播技术,进一步丰富了广东“领风气之先”的形象。

  观察近几日的两会情况,除了延续了以前的“抢发言”、“敢发言”之外,“会发言”也成为一大特色。在前天省政协会议即席发言现场,有的委员不但抢到了麦,而且真知灼见频出,不但提出问题,而且答出建议。例如,朱义坤委员建议立法机关研究出台《儿童福利条例》,成立儿童福利局,举了19次手才争得发言机会的邓静红委员建议,全省设立统一的幼儿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秦鉴委员提议将寒食节定为节食日,控制舌尖上的浪费……

  其实,无论是人大代表问政,还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问题意识尤其宝贵。如果没有问题意识,天南海北聚到一起,仅是为了说说好话,谈谈成绩,这样的两会就“水分太多,干货太少”;如果没有问题意识,不需要做功课,这样的代表委员“没有压力,自卸动力”,就会辜负公众期望;如果没有问题意识,只需举举手、鼓鼓掌,即使再节俭的会议,也是对纳税人公帑的浪费。换句话说,正是因为代表委员的“问题意识”足够强,广东两会才会“成色足”,吸引了越来越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正是因为代表委员的“问题意识”,才有动力去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

  但是,随着公众意识的觉醒,对代表委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两会的期待也越来越多。如果说“自问题始,于建议终”是高谈阔论的“两会”,那么“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则是付诸实践的“两会”。我们也注意到,以往会上有的代表委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但在会后却如“泥牛入海”。这就要求,首先,延长交办链条,强化交办考核。对会议期间的议案和提案甚至即席建议,相关部门不但要如数收下,而且要作为会后工作部署的参考;其次,代表委员不但要做到会议期间高调参会,更要在会后高调追踪,对自己的议案提案建议负责到底;再次,拓宽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交办、落实情况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等等。如此,会议才能算召开得“成功”,落幕得“圆满”。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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