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务员建集资房”何其自私与矫情

2013年01月25日 06:53   来源:红网   郑渝川

  民建广东省委、民革广东省委在向今年的广东省政协会议上均提交了为广东省直机关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的建议。这两项建议都称,目前广东商品房的价格太高,而公务员的工资偏低,希望政府专门为这些公务员建造集体房或成本房,或出台提高住房补贴标准、购房贷款优惠等转向扶持政策。民建广东省委的建议1月23日中午曾被放到广东省政协官网,但随即被撤下,而民革广东省委的建议则根本没有上网。(《南方都市报》1月24日)

  具体来看民革广东省委建议的表述和论证。该建议称,“1999年底广东省完成福利分房以来,公务员的住房问题陷入困境,包括福利分房破旧甚至成危房;当年分房时的职务与现在升迁后的职务该享受的面积有较大差距,现在的厅局长住的可能是处级、甚至科级的房子,但广东商品房的价格太高,而公务员工资偏低,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几乎不可能,年轻的新公务员单靠货币补贴购买商品房的梦想可能25-30年都实现不了”。

  第一,房屋产权70年,而使用寿命逾百年的建筑数不胜数。1999年前分到的公务员福利住房如果当下变成了破旧危房,该单位应该提案追究当初规划建造福利住房的有关部门的责任才对,为何要让纳税人来替渎职部门掏维修、换房的钱?

  第二,1999年底停止福利分房,这个时间点前按当时的级别、任职年限等情况,给公务员分配住房,这些公务员中一部分其后提拔晋升了,跟之前的福利分房政策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偏挑出“现在的厅局长住的可能是处级、甚至科级的房子”来说事,这样的情况不很正常吗?“现在的厅局长”工资多少、奖金补贴多少,现在所住的“处级、甚至科级的房子”市场估值多少,加起来不够买一套房?

  第三,工资水平与公务员相当甚至远低于公务员的其他社会人群尚且可以通过住房贷款按揭买房,什么又叫做“年轻的新公务员单靠货币补贴购买商品房的梦想可能25-30年都实现不了”?年轻公务员只靠货币补贴买房,工资哪里去了?

  归结起来,民建广东省委、民革广东省委提交的要求政府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的建议,存在极大谬误性,核心在于回避公务员与其他社会人群的平等社会地位,默认公务员(应该)享有住房等方面的特权,并错误的延伸推导得出了1999年停止福利分房后未获得分房的公务员“被亏待了”的结论。

  公允而论,在一线城市中,广州的房价还不算最为离谱的,但其绝对值仍让工作和生活在这座城市的许多人望房兴叹。按照民建广东省委、民革广东省委在其各自提出的建议中的说法,广东省直机关公务员也在望房兴叹的范畴之列。如果这样的界定属实,最值得担忧的人群倒不是省直机关公务员,而是薪酬水平低于、持平于甚至略高于公务员的社会人群。道理很简单,公务员工作稳定,一般情况下绝无失业之虞,更没有降薪风险,如果连他们都买不起房、供不起房的话,其他人就想都别想了。

  这种情况下,谁面临的住房情况最严峻,谁的利益最需要获得代言和保障,就十分明了了。笔者不反对民建广东省委等单位通过政协向广东省、广州市喊话,要求政府帮忙解决公务员住房困难问题;但事有轻重,在代言呼吁及解决公务员的问题前,或者说同时,广州其他无房的社会人群也需要被代言。只谈公务员如何困难,对其他民众的疾苦不闻不问,这就叫做自私,这就叫做矫情,提这样的提案摆明了就是现眼丢脸。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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