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一种能力,一种资格,表现为影响力和支配力;制度是一种准则,一种规程,表现为指导性和制约性。“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滥用,保障权力发挥其应有的力量,保护权力的公平正义。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对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而言,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有“制度笼子”;其次要把权力“关住”。
事实上,用来关权力的笼子一直都有,但或许是笼子本身不够完善,或许是看管笼子之人不够尽职,致使权力从笼内轻易窜出,为所欲为。当务之急是要编织更为坚实、致密、合体的“制度笼子”。一方面要尽快对现有的笼子查漏补缺、修缮巩固,确保已经暴露出来的漏洞被彻底封死,断了某些掌权者继续钻空子的企图。另一方面,要根据世情、国情、社情、民情的变化,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吸纳各种力量,集合各方才智,共同打造腐败的“终结笼”——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权力天然具有腐败的潜质,能令掌握它的人滋生欲望、迷失本性。即便有笼子的震慑,也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心,总想挑战一下制度的权威,抱有“或许没事”的侥幸。要想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安分守己,需请出“常”“长”二剑“护法”——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唯有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才能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让权力时刻保持警醒;唯有长期性的拒腐防变,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清除权力妄为的土壤。“常”“长”二剑出鞘,反腐就不会沦为“运动式”、“一阵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类的权宜之计就难存活。倘若还有人敢“以身试剑”,对不起,斩你没商量。切肤之痛,没有人会无动于衷。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束缚,也是保护。“关”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是要让掌权之人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这是实现廉洁政治的根本,也是取信于民的关键。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