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决定:给予延长石油集团在岗员工增发一个月工资。这一奖励出台后,很快引发了“政府财政该不该奖励国有企业”的争议。负责这项工作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王军伟说:“给我们每位职工增发一个月工资,省政府主要是出台奖励性政策。实际上,政府是不拿一分钱的,奖励资金完全是由企业自筹的。”(1月20日《新华网》)
陕西省政府给延长石油集团员工发年终奖,只是出台奖励性政策,而奖励资金并不是由政府财政直接发钱,而是完全由企业自筹,是企业自己掏钱给员工发奖金。这样的说法看上去很有道理,确实是政府给企业发的年终奖不是由财政出钱,于政府财政奖励企业年终奖一说无关。但是,冷静思考一下,我们不难发现,政府给企业发年终奖不是财政出钱实质上是一种诡辩,是在偷换概念。
众所周知,在我国政府财政来源不只是我们习惯认为的税收,还包括各类行政性收费、行政罚款以及饱受社会批评的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金,实质上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属于全体纳税人的钱财,而不只是属于国有企业自身以及国有企业员工。
而延长石油集团不同于一般的私营企业,这是一家国有企业,是全体纳税人资金投资成立的企业。换言之,延长石油集团的资金和利润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言是延长石油集团自己的钱财,而是实质上的国家财政,延长石油集团的资金属于国家财富、国家财政资金。从这个角度说,即使政府只是出台年终奖奖励政策,并不直接发钱,而是由延长石油集团自筹资金给员工发年终奖,但是在实质上仍然是拿政府财政给员工发年终奖。只不过不是由政府直接发钱,而是延长石油集团向政府少上缴了年终奖那一份红利罢了,正好少过一道手,政府和延长石油集团都图个方便,还能搪塞一些人的口舌。
进一步说,从表面上看,延长石油集团自筹奖金,而不是财政出钱的说法是偷换和混淆国企利润和国家财政之间的概念,是拿国企利润不当政府财政。而从深层次角度说,这是企业管理思维的反映,折射出一些企业管理者把国企当成了私企,把国企的资产当成了自家的财物,把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金不当成政府财政和国家财富,这比拿财政资金直接给国企发年终奖的危害更大,也更危险。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