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气”如何才能“共责任”

2013年01月14日 08:48   来源:千龙网   

  新年第二个周末,全国中东部地区都陷入严重的雾霾和污染天中。中央气象台将大雾蓝色预警升级到黄色预警,环保部门的数据则显示,从东北到西北,从华北到中部乃至黄淮、江南地区,都出现了大范围的重度和严重污染。>>>新闻细读

  离开“世界末日”的戏谑,却陷入严重的雾霾和污染天中,新年还刚刚开始,接连的恐怖就弥漫于我们周边。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表明,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同时,癌种也呈现地域化特点,如胃癌集中在西北及沿海。

  雾霾天气之下,人人都是受害者。因此,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很需要“同责任”,显然,政府的责任更为重大。事实上,雾霾天气持续,空气质量下降,并不是今年的新现象。这几年,每到秋冬特别是入冬以后,我国中东部地区时不时会遭遇这样的情况,其中既有气象原因,也有污染排放原因。说到底,不管是出现“雾霾天气”还是每分钟就有6人确诊为癌症,其根因还是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

  环保政策不够过硬,这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是污染工业还在纷纷上马,还在被“一路绿灯”;另一方面公车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而公交优先依然停留在“口头”上,这也加剧了私家车的增多。而每年一度的“无车日”也早就陷入“作秀日”的泥潭之中。

  “雾霾天气”该是和官帽挂钩,且该放在首位,当一个地区的“雾霾天气”超过规定的指标,相关官员理应“下岗”没商量。唯有和官帽挂钩,才有望使环境变得更好。

  面对雾霾天严重污染,现在各地政府也只能是发发警报,而老百姓似乎也只能是戴上口罩,如此消极对待“雾霾天气”,有一种坐以待毙的嫌疑。

  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过N遍,可“环保”在官帽考核中却没有被放置最重要的位置,也就无法真正得到有效地治理。减少“雾霾天气”的出路在于提高“责任”,需要“政府责任”引领“个人责任”,从而实现“共责任”。减少“雾霾天气”,人人有责,这需要体现在行动上。保护环境再也不能等了。(王军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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