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和承认“激素鸡”倒逼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2012年12月31日 13:28   来源:荆楚网   郭喜林

  食品安全,一直困扰着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一是企业责任;二是政府监管责任。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部门向企业推出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政府监管就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责任了,只要有问题就是企业的问题。

  这些理论逻辑咋一听好像有道理,也完全是这个理。因为企业是利益的获得者,政府监管者没有得利,所以不应该为企业承担责任。然而,实际上是在偷换逻辑概念。因为政府监管是在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即广大消费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是纳税人养活监管者在为自己的食品安全负责。因此,监管者的监管是绝对责任和义务,不是可以任意推脱责任的。如果企业都能自觉自律,从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必要让纳税人养活那么多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正因为企业需要监管,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监管,所以国家才会设立各种专项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这应当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的某些监管部门为了极力摆脱自己的监管责任,才想方设法炮制了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并极力推脱自己的监管责任。

  据网易财经12月28日报道,针对此前媒体报道六和集团鸡类产品滥用抗生素一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今日晚间发表公告称,承认子公司山东六和集团(下属企业平度冷藏厂)存在收购农村养殖户白羽肉鸡把关不严等问题。公告还表示,对平度六和总经理等相关人员进行停职审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从重从严处理,对采购环节把关不严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开除处理。这一网络媒体新闻充分说明,我们的监管者面对“激素鸡”这么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他们扔在一边继续养尊处优,好像中央电视台通过将近一点进行的新闻调查与他们的监管毫无任何责任。笔者甚至在接触一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时,还听到了他们指责中央电视台多管闲事的杂音。因此笔者始终认为,食品安全不是靠生产者生产出来的,而是靠监管者的严格执法监管出来的。然而,许多监管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恰好相反。谈始终认为,食品安全是靠生产者生出来的,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实际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完全是监管者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无论是山西栗海集团的速生肉鸡兽药残留严重超标问题,还是山西省农业厅有关检查为部门为栗海掩盖事实真相;无论是山东肉鸡的抗生素药物乱用超标,还是肯德基、麦当劳和家乐福的一而再,再而三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及到如今六和集团承认“激素鸡”的问题,铁的事实都证明,这些食品安全问题就是我们的监管环节发生和出现了“肠梗阻”。如果不依法加大对监管者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追究监管者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层出不穷,就会永远成为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

  六和集团的面向企业内部和社会的公告说明,该集团所谓的“激素鸡”系收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的说法,其实也是避重就轻,始终在躲避和逃脱自己的法律责任。问题是“激素鸡”是饲养环节出了严重兽药残留和违法违规使用了大量不该使用的药物,致使肉鸡激素和抗生素超标。面对这样的严重问题,岂止是六和集团收购把关严格就能解决的。除非六和集团严格把关一只鸡也不收。六和的公告申明:公司历来重视食品安全,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努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对于公司下属企业在此次事件中的失职行为,公司敬向广大消费者深表歉意。在此事件之后,公司作为一头连接广大农民,一头连接广大消费者的农牧企业,仍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继续坚定走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预计本次事件的发生将会对公司的销售和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见,六和集团始终关注的是自己企业的利益,而绝不是广大消费者的个人利益。

  有鉴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种种表现,笔者认为,一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依法打击力度;而要依法加大对政府监管部门和人员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其失职和渎职违法行为,并将企业法人代表违法和监管人员违法绳之以法,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应当对已经被新闻媒体曝光,而监管部门无动于衷拒不立案查处的监管部门,政府应当依法监管,并追究其失职和渎职犯罪行为。然而,如果这样去严格监管,我们的现有法律可能存在不少短板和漏洞。因此,还急需要抓紧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这恐怕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顽症的根本之策。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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