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究竟谁之过?

2012年12月26日 13:54   来源:大江网   陈科峰

  为了不让妻子一同还债受苦,潼南的刘强决定假离婚,将房子给妻子,债务和孩子由他承担。然而,4年之后,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他的母亲住在房子里不肯搬走。最后,前妻只好起诉到法院。昨日,潼南法院透露,经过调解,刘强的前妻给婆婆困难帮助金4万元,从而换取她从房子里搬出去。(华龙网-重庆商报12.25)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很多人都拿这句话来调侃自己婚后生活的种种不如意,并以“过来人”的姿态“点化”后来者,某某某,我跟你讲啊,千万别结婚,否则,一定后悔!在这样的“循循善诱”之下,涉世未深的男男女女将信将疑,在婚姻的大门前徘徊不前,愈发让婚姻这个“魔窟”显得阴森可怕。而事实上,婚姻真有那么可怕吗?“围城”之内的人们当真认为婚姻是爱情的终结?上文提到的刘强和王红的情感经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面教材,它雄辩地证明,婚姻才是爱情的天堂,失去了婚姻作保障的爱情,最终将死无葬身之地!

  爱情与婚姻的区别在哪里?有人认为,婚姻不过就是多了一张纸嘛。一张纸,当然指的是结婚证。把厚重的、神圣的、生离死别,甚至于惊天动地的爱情寄希望于一纸证明固然不妥,但反过来,如若没有这一张纸作保障,面对人生可能面对的种种诱惑,激情散去后的爱情恐怕脆弱的连一张纸都不如。

  我们来回顾一下刘强和王红的遭遇。不能否认,二人的关系本来很好,否则,当面临承包工程经营不善债台高筑之际,刘强也不至于为了不让妻子一同还债受苦而决定假离婚,同样妻子也不会对这样的建议坚决反对。然而,时间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它能够把你的生活完全雕刻成你原本不希望成为的样子。时间和距离可以冲淡和改变一切,浓烈的感情也不例外。二人“假离婚”四年之后,在外打工的王红与他人再婚,并打算卖掉假离婚之际划归自己的房产。由此,麻烦来了,王红早先的婆婆,也就是刘强的母亲坚决不同意,折腾三年有余,心力交瘁之际,王红将“婆婆”告上法庭。

  事实证明,刘强当初作出“假离婚”的决定实在是个“下下策”,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人财两空。也许有人唾骂王红,说此人无情无义、知恩不报,但站在王红的角度,与“丈夫”长期两地分居,打工的日子当然清苦,又有谁规定她不能接受另外一个男人的呵护?退一步讲,他与刘强当年的“假离婚”又当真是假的吗?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假是他们内心自己认为的,真,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少了这一纸约束,恩义实在是对双方感情一个太过软弱的约束。

  读罢消息,相信很多人在为刘强惋惜同情,一个多“男人”的男人,为什么会有如此悲惨的遭遇?然而,同情归同情,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的大环境里面,人们一切行为的底线应该是法律,判断一切是非对错的依据也只能是法律。刘强当年一个初衷并不坏但显失妥当的决定最终铸就了自己的悲剧婚姻。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笔者认为,对于有责任感的人来说,有了法律保障的“婚姻”才是爱情的天堂。当然,对于那些只想享受爱情的甜蜜而不想承担婚姻的责任的人来说,是否走进婚姻都不是关键,没结婚可以一次次地谈恋爱,结了也可以离。

  在婚姻的大门前犹疑的人们,吸取刘强和王红的教训吧,想好、看准,然后勇敢地携手走进你的婚姻。在婚姻的围城内,可能你要面对柴米油盐的琐碎,可能要部分地牺牲一个人的无拘无束,也可能偶尔会面对鸡毛蒜皮的争吵,但同时应该坚信,婚姻的“围墙”也构筑了一道坚实的堡垒,一定程度上会保护你们的爱情,让你们“终成正果”。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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