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份“回扣清单”,相关数据,直指14个乡镇收受回扣,引来众多网友围观热议。对此,栾川县政法委一名主要负责人也告示记者,他们非常重视此事,已经要求县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成立专案小组介入调查。
“回扣清单”详细记录了栾川县下辖14个乡镇安装报警器的数量、净利润及回扣款等数据。共有3.4万多元的回扣给了14个乡镇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员,4万元礼金送给了当时主管此事的栾川县政法委一名负责人,两者合计7.4万多元,远高于其9600多元的最后利润。
如果不是因为安装工程结束两年多以来,赵新杰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付给一分钱利润,想吃“独食”,也许他的老板刘新河也不会“鱼死网破”般发帖爆料,毕竟这样对谁都不好,翻了脸,谁都没有好果子吃,毕竟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
据中间人赵新杰介绍,清单中的数据的确是他提供给老板刘新河的,但是回扣的事却有另外一个说法,因为老板拒付工人安装费用,所以他就以回扣的名义将工人的费用平摊给了14个乡镇;至于那4万元礼金,他只承认有2万元送了出去,而剩下的那2万元也是充了工人的工资。
有没有可能是他一个人“独吞”了付给14个乡镇的好处费,还有那另外的2万元呢?还是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他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事件是10号被曝光的,记者对其采访已经12号了,期间的48个小时都发生了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保不准真的如老板刘新河所说,“有人给赵新杰做了工作,让他这么说的”。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做赵新杰工作的肯定也是一位“高人”。因为这样一来,14个乡镇的相关人员就是无辜的“受害者”了,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结果呢,毕竟“集体贪腐”的状况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集体腐败”比单个腐败更可怕,更有杀伤力。虽然14个乡镇涉案人员的好处费只有“区区”的3.4万元,相较于“房叔”、“房婶”的大气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它却影响着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造成的负面认知更是“覆水难收”,公信力一旦丧失,就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挽回的。另外,看似是个人行为,根本还是制度缺陷,监管不力。如果不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不严肃认真处理相关涉案人员,类似的行为还是会发生的。
退一步来讲,真的如赵新杰所说的那样,“好处费”只有2万元,送给了当时主管此事的政法委的一位负责人。笔者想说,4万元是回扣,2万元也是回扣,也算是贪污。这位政法委负责人也早已想好了“对策”,他对记者称:赵新杰送来两万元时,他当时想退还给他,但由于在办公室,来回拉扯不好看,就把钱收下了,事后多次让他来取,他都不来,实在没办法,几天后将两万元交至县政法委的财务室了。
这位政法委负责人说的是实情吗?难道他真的是个“大清官”吗?很显然,他的回答是经过反复“推敲”的。笔者认为,他的回答虽然可以“自圆其说”,但也不是“无懈可击”的,“不好意思推脱”不能成为收下2万块钱好处费的理由,还有,为啥把行贿人送的好处费交到自己所在的政法委财务室而不是上交给纪委?是早就上交了还是事件被曝光后才上交的?有没有相关的票据,当年的财务账目有没有显示?退一万步讲,这行贿送礼的好处费还可以上交到自己的财务室而不用呈送给纪委等相关部门吗?
笔者认为,由栾川县政法委牵头栾川县纪委、公检法等部门调查处理此事也有不妥的地方,因为政法委的人是本案的“主角”之一,自己人查自己,能查出个所以然来吗?能查处事情的真相来吗?毕竟回扣这东西,水太深,隐蔽性太强,“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想要调查清楚更是难上加难。但是,我们相信纪委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一定会民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回扣清单”遭曝光,谁是那无辜的“中枪人”?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