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网购的“灰色地带”亟须监管

2012年12月13日 08:35   来源:广州日报   刘国强

  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欺诈现象已为人熟知,但除了诚信问题,网购中还有许多不法交易现象同样值得注意,危险物品的交易就是其一。据《京华时报》报道,在淘宝网上,消费者可以买到诸如飞针、电棍、钢弩、防狼喷雾、射钉枪等种类多样的危险物品,甚至还包括军用匕首等管制刀具。

  这些问题反映了电子商务这一新兴行业中存在的乱象。近年来,网络购物呈飞速发展的态势,它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实惠的同时,也伴随着购物陷阱、售后纠纷以及各种违禁不法交易等问题。虽然这类违禁品对于个人来说可能具有防身等正面功能,但它们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的隐患也是显而易见的。对这类物品的管制在本质上涉及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对此不同国家在立法上有较大的差异,但它要与社会文化、民众的理性生活能力相协调。我国对这类物品有明确的管制规定,实体商店断不敢出售此类商品,网上“灰色地带”,显然是违法之举。这些商家对此也心知肚明,他们通过更改品名、隐藏评论等方式进行销售,有时也伴随着虚假宣传和商业欺诈行为,这都说明商家为迎合不法的市场需求而罔顾商业道德。联系到前些日子一些地方发生多起飞针伤人后再进行抢劫作案等事件,可以说,网络危险品交易已经产生了明显的社会危害,加强网购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客观地说,对网络购物在监管上有一定的难度。它涉及工商、金融、质监、网监、媒体、物流等诸多行业和部门,而且新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方式不断出现,单凭工商管理局一家很难进行有效治理,我认为作为第三方的交易平台应该首先负起监管责任。他们有直接监管权限,不能放任这些不法交易损害自己的信誉。在媒体曝光淘宝店铺销售违禁器械后,淘宝网迅速采取措施,将违禁物品下架,并冻结了违法商家的账户。但交易平台的监管有滞后性,虽然淘宝网已建立起21大类4万多件违禁商品的监管库,并安排人工和电子的不间断巡查,但要杜绝此类不法交易还远远不够。从法律责任上说,他们在履行事先监管提示、事中处置和救济的义务后,并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加大监管力度会增加其运行成本,因此,指望交易平台主动承担监管责任并不现实。

  这仍需政府监管和民众监督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今年,我国首部电子商务监管法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的立法已经启动,网络购物的信用体系以及网络商品交易信息化平台也已建立,这使电子商务的监管体系在制度层面上不断完善,但在监管执法层面上仍有明显不足。而更重要的,还是社会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当对不法利益的追逐也能产生较大的市场需求,那么,很难寄望于商家不会唯利是图地去迎合这个市场,制度性刚性监管并不能收到根治之效,但其在防止社会价值观的恶性重塑上也由此更具意义。因此,对此类危险违禁品的网购加强监管,进而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性治理,是当前亟须加强的一项工作。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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