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所高校无烟创建排名位居全国倒数第四位,除全省平均得分低外,无一所高校及格。省教育厅表示,明年初,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下发创建无烟学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学校无烟环境创建。而西南林业大学表示,为了长期引导学生不抽烟,抽烟的学生将不能参与学校评奖、评优及助学金等。(12月11日《都市时报》)
事实上,高校创建“无烟学校”,仅是“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规定的翻版,没有更新更严厉的举措;而且,从云南高校无烟创建情况来看,禁烟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高校创建“无烟学校”,虽然可以控制师生在校园内主动或被动吸烟,守住了校园这块无烟“净土”,但对于高校师生在校外公共场所吸烟,却没有丝毫的约束力,这是一大制度“硬伤”。
如此看来,高校创建“无烟学校”,其先决条件应该是师生“禁烟”。对于教师,实行有条件禁烟——不得在校园内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而对于学生,则实行无条件禁烟——即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不准吸烟。当然,实行高校师生禁烟,仅仅靠规定、劝阻和教育是行不通的,必须辅之一定的惩戒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高校之所以禁烟困难,是因为在中小学阶段就留下了禁烟“欠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发布的《2011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显示,我国青少年尝试吸烟率为23.1%,吸烟率为6.3%,其中,中小学生占很大的比例。这表明,吸烟群体已呈年轻化、甚至低龄化趋势。特别是,校外才是青少年主动或被动吸烟的“主战场”。
由此可见,仅仅加大对校园内的禁烟力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师生免于“被动吸烟”,而解决不了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主动吸烟”的问题。因此,高校禁烟应“内外兼治”,既禁校内,更禁校外。同时,应关口前移,禁烟从中小学校抓起。再者,不妨结合国外的做法,制定适合国情的惩戒措施。比如,西南林业大学拟将学校评奖、评优及助学金等利益与大学生禁烟挂钩,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立法,全面禁止18岁以下的青少年吸烟、买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