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五星级酒店开会费用个人承担算哪门子处罚?

2012年12月10日 08:28   来源:大江网   肖勇

  日前,有网友爆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检法在某景区五星级酒店内开会。7日,芜湖市称,会议所有费用将由参会人员个人承担。(2012年12月09日京华时报)

  这个新闻出奇的简单,但是不代表是不说套话、空话的典范。因为虽然回应了五星酒店开会的费用问题,显示的还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只罚款不处理的老套套。涉嫌酒店标出的热烈欢迎参加芜湖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法院、公安、交警联席会议的各位嘉宾,那么公众有理由知道,这些嘉宾出席的会议,是非官方的年会,还是官方的一次学习、研讨或其他什么会议呢?但是回应只字不提,如果是非官方的民间性质的年会,费用自掏腰包无疑问,用不着政府来回应。但也还不能至于此,如此大规模的公检法异地召开私人年会,应该交代是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召开的,因为他们是公务员,就要接受公众的监督,不能掏了罚款,就一俊遮百丑。

  如果不是年会,试问凭什么要私人掏钱开公家的会,这看起来很美,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创造性典范。试问这个会议一开始就这么要求的吗,如果不是,那么芜湖市人民政府又有什么权利,让这次公检法的跨部门的联席会议会者自掏腰包,显然又是一出权大于法闹剧,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因为这个决定是芜湖市人民政府在媒体曝光五星级酒店开会之后的一种应急处置,显然有避重就轻愚弄监督的意味。

  如此,我们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草率的处置结果呢,猜想一是,尽快平息媒体继续发酵,中央八项规定声音刚刚传出,一个开发区就明目张胆逆行,看来八项规定针对性很强;猜想二,出席这期会议可能不仅是一般的公检法人员,应该有些头头脑脑要出席,奢华被媒体抓住尾巴,赶紧丢车保帅,免得事情越闹越复杂;猜想三,看似雷厉风行的果率行为,实在是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相关责任人是谁,他的责任是什么,向谁检查,因为是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席会议,芜湖市人民政府难道是蒙在鼓里?没有丝毫责任?既然是媒体监督出来的,所以应该向媒体公开检查内容,不如此内部检查就是蒙混过关。

  通过这件事我们看出,对于媒体的监督,有关部门还是有一种抵触心理,做出敷衍了事的回应也就不奇怪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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