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纵火案 500元和14条人命的悲剧警示

2012年12月07日 15:11   来源:大江网   张玉臻

  前天下午,汕头潮南区一生产文胸的作坊发生纵火案,致14人吸入泡沫烟尘窒息而死,1人重伤。6个多小时后,纵火者刘双云落网。据其交代,因作坊老板陈某克扣他500元工资,他进行报复。目前,老板陈某在逃。刘双云说,他纵火是想报复老板,对于同事的死,他很内疚。(12月6日央视新闻)

  因为老板克扣了打工者刘双云500元,为了打击报复老板纵火致使14工友死亡,1人重伤的悲剧无疑是沉重的。我们不禁要问,发生这起纵火案背后到底真正的动机是什么?我们应该从这起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据报道,纵火是因为老板克扣了打工者500元工资酿成的。表面上看,是纵火者的残忍无知和没有法律意识有关,但是我们应该揭示出来的,可能还是那些深层次的东西。不能否认,纵火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可以预见到纵火的后果,由于他的无法无天和残忍而采取的这种极端的手段,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共同谴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的。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当那些打工的农民工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无助和社会救助的无奈。

  我们想到,在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情,女民工模仿外交部发言人而进行的讨薪活动。笔者无意为纵火者辩护,但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追讨薪金的法律法规,还成立了不少劳动纠纷的仲裁机构,但是总也不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在当前以有三令五申的条件下,为什么农民工和打工者的权益屡屡受到侵犯?

  这类事情的发生,与执法部门的监管无力不无关系,也与社会的整个大环境有关。也许有人要责怪讨薪者不知法不懂法,不走法律或者劳动仲裁途径去解决问题。但我们如果从打工者的角度来考虑,欠债还钱,自己付出了劳动,按时发工资应该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有的工厂完全无视打工者的正当权益,劳动的条件恶劣不说,劳动者的辛苦钱还经常的恶意拖欠。比如,有的工厂规定工人这个月的工资在下个月发,如果你要不满意辞工,就总有一个月的工资你领不到。钱虽然不多,但是对于打工者而言,有时就是维持生计的钱。如果你要走正当途径,其仲裁机构的效率低下以及缺乏公信力执法,昂贵的讨薪成本又是打工者们如何虚耗得起的。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的重演和劳动者权益的屡屡被侵犯,我们还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创新出新的劳动纠纷仲裁机制,严厉的打击那些恶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不良业主。劳动执法还要细化,深入基层或者街道,在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厂家比较集中的地方成立劳动仲裁办事处,以受理那些劳动伤害和讨薪问题,各厂家也成立职工自己的工会组织,来最大限度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的求索有门。

  500元和14条活生生的生命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它也警示了社会在保障打工者方面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希望经过社会一起共同的努力,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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