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审批改革中寻求深化改革动力

2012年12月07日 07:23   来源:广州日报   练洪洋

  随着改革蹚入深水区,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深化改革从何入手?行政审批改革应该就是新时期改革的最有力抓手之一。

  日前,《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在省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该方案提出了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与若干年前,搞一个批发市场要盖112个章、一个房地产项目要盖80多个章、一个养鸡场竟要盖270多个章……相比,随着各地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大量斧削审批项目,并建立政务中心或行政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现在的行政审批项目少了,办事也方便多了。在此基础上,广东再次先行先试,一个最少审批、最高效率、最透明行政的体系是可期的。

  从2001年至今,我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改到了第11个年头。国务院已先后分6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到现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还有1000多项,“雪球”滚到地方政府,审批项目则高达1.7万项。而且,“毛发”拔掉之后,剩下的全是难啃的“骨头”。就像橡皮筋,拉得越长,反弹越大,行政审批改革越往下走,难度越大——公众最想取消的行政审批,恰恰就是行政部门最不愿意放手的。因此,现阶段对行政审批进行存量改革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按照行政审批改革“两个凡是”原则——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话虽这么说,但哪些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哪些属于可以“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并没有客观标准,难免人言人殊,站在不同立场有迥异的判断。有鉴于此,行政审批改革应该避免单向性,哪些项目可以保留,哪些必须废止,哪些可以向社会组织转移,不妨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发扬协商民主,让公众参与改革,这样的改革才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要求,才具可持续性。

  必须指出的是,行政审批改革只做存量改革是远远不够的。行政审批之所以割之不尽,去后复来,根本原因在于事少了,人还在,是人总要找活干,要吃饭,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失地”总要收复,随着日子流逝,被迫放弃的审批项目难免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是以,行政审批还必须做增量改革,与行政机构改革一起整体推进,事要省,人要减,机构要简。只有政府机构真正“瘦身”,管的事少了,社会组织才能壮大,“小政府、大社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随着改革蹚入深水区,改革阻力越来越大,深化改革从何入手?行政审批改革应该就是新时期改革的最有力抓手之一。从这一改革领域出发,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观能动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行政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打破权力对生产力的掣肘,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石,促成政府向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转型。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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