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要试点更要有决心

2012年12月05日 10:04   来源:法制日报   舒圣祥

  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日表示,根据省委的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和借鉴了港澳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现在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14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在总结几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12月4日《南方日报》)。

  领改革风气之先的广东,要试点官员财产公示、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的消息甫一曝出,立即让舆论沸腾了,即便这更多还只是广东省党代会上的一纸文件。要知道,很长时间以来,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舆论呼吁不计其数;几日前,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的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座谈会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再次成为与会专家热议的话题。而在广东,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了将讨论付诸行动的曙光,并且给出了“2014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的时间表。

  近期,广东频频有官员被曝万贯家财,“房叔”、“房爷”、“房婶”轮番出现在新闻中。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官员往往都经不起偶然被聚焦、经不起偶然被公开、经不起偶然被质疑。这充分说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已经被严峻的现实“倒逼”到了一个不得不有所作为的窘境。因为类似事例一再证明,无需公开财产的制度缺漏,保护的不是坦坦荡荡的官员财富隐私,而更多都是见不得阳光甚至于“见光就死”的腐败丑闻。官员财产公示不仅是反腐败工作急需弥补的制度缺漏,同时也是保护官员免受诱惑和拯救官员合法财产的需要。

  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自广东今年开展“三打两建”以来,全省已有数十名厅级官员落马,十八大后一周时间内甚至就查处了四名高官。广东省纪委连续披露了广东国土厅原副厅长吕英明,英德市原副市长郑北泉,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谢鹏飞,广东省原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等官员受查处的消息。这固然是广东“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反腐成果,但同时更是反腐败形势严峻的直接证明。

  要“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就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智慧破解权力监督制约难题”,官员财产公示当然必不可缺。之所以官员财产公示会被理解为一种“自我革命”,是因为落实这一制度的最大阻力就在于官员群体自身。也许是出于稳妥起见,广东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了一个县、区来进行试点。其实,放眼全国,类似的试点已经有过很多,比如,新疆阿勒泰、湖南浏阳、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浙江磐安等等,都曾有过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在受到舆论好评的同时,结果却大多因为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偃旗息鼓。

  所以,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而言,最为需要的其实不只是试点,而是决心。官员财产公示必须是一个决心很大的整体动作,而不能留有权力特区,因为只要是先从局部开始,给腐败势力留下乘势反击的机会,倒退曲线几乎就不可避免。我们希望,同样是从试点开始的广东官员财产公示,真正能在“2014年前完成试点,并逐步推开”。无论试点结论如何,让官员财产先公示起来再说,这比什么都重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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