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经验,对我国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产税。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对此,6成网友反对人均超40平部分征收房产税。(人民网11月29日)
对于一项政策制度符不符合实际,科不科学,适不适用的判别标准,要看利不利于社会民众,违不违背政策的初衷,这就要从实践中得出结论,要经过社会调查。而社科院却在设定征收房产税的红线,仅仅依据一份报告建议人均40平方米以上征房产税,此建议受到业内专家质疑和社会民众的反对。
无论是当前的“国八条”,还是将要实施的征收的房产税政策,其最终的目和作用,都是为了控制房价,挤压房价泡沫,使房价更趋近合理,让民众能接受的了。征收房产税在社会民众的千呼万唤中即将要面世,可以说房产税不仅给民众带来了期望也将带来了幸福,人们更希望房产税成为房价调控的有力杠杆。希望房产税能够“杀富济贫”,让社会人人有屋居,家家有楼住。
然而,房产税政策在长达半年之久的酝酿中,似乎并没有打算“杀富济贫”,而是成了税收部门的有力工具,征收房产税设定40平米,可以说打击一片,因为,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33平方米多点,将税收红线设定40平方米,就等将城镇三至四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这显然不是为了控制房价而是为了税收目的,违背了实施房产税的初衷。
众所周知,实施房产税的目的应该是房控措施的一个环节措施,让其成为抑制或降低房价的一剂良药,一方面挤压房价泡沫,让房价回归合理;另一方面逼迫那些“一户多房”释放存量房,提高市场房产供需量,冲击市场房价,让更多的中低层收入者能买得起房。
因此,笔者认为:征收房产税的红线的界定,不应过于简单,尽管应该考虑引入人均面积、位置、套数等多方面多重因素,但是界定的高低更应该多听听民众的声音,让社会民众界定,这才是最实际、最科学、最根本的措施,这才是我们常说的:一切冲实际出发,一切听老百姓的,事关民声大政我们切不可脱离实际,凭一个大学报告而盲目诊断。
(责任编辑:李焱)